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医疗专项(箱式物流及AGV机器人)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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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
期医疗专项(箱式物流及 AGV 机器人)第 1 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WZ0109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
医疗专项(箱式物流及 AGV 机器人)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一、答疑内容
1、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详细如下:(以下提及页数为 Word 招标文 件页码)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 第 17 条 滚筒输送机 的内容 质疑内容:因各家工艺不同,分段尺寸不同,不因限制,只要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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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 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 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 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质疑内 容:1.本项目整份招标文件清单,都有指定厂家倾向性,市面上主 流的物流厂家因各家工艺不同,采用的设备尺寸不同,招标文件不 应限制具体尺寸,只要满足方案设计及参数要求即可。2.报价清单,文件说明不可修改,用的某品牌的报价名称和清单,每个厂家的名 称和表述方式不同,建议开放清单调整权限,根据各家工艺自行调 整,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 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 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第十六条:该货物为定制化产品,厂家均可按设计要求订 做。设计尺寸为参考值,具体可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匹配。中标 人所提供产品的尺寸和外观须征得使用方和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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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且需满足验收要求。
第十七条:本项目为工程货物类招标项目,清单名称及表述不 作调整。
2、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详细如下:(以下提及页数为 Word 招标文 件页码)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轿厢内设备、提升 机电气控制系统、操作站点(出入口设备)”中均提及设备详细尺 寸,详见招标文件。 质疑内容:市面上主流物流系统厂家采用尺 寸不一致,不应限制某一个尺寸,只要满足土建要求即可,存在唯 一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 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 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 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 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 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删除具体尺寸要求,满足甲方土建要求即 可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 P137 第六条 界面划分内容 质疑内容:因 各家产品不一,需明确井道砌筑、圈梁预留及拆改权责问题。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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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 第 15 条内容 关于防火窗的描述 内容 质疑内容:此处需明确环保材质“TH”的要求
答:第十三条:该货物为定制化产品,厂家均可按设计要求订 做。设计尺寸为参考值,具体可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匹配。中标 人所提供产品的尺寸和外观须征得使用方和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 使用,且需满足验收要求。
第十四条:井道砌筑、圈梁预留及拆改均由中标人负责。
第十五条:删除对防火窗环保材质“TH”的要求。
3、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详细如下:(以下提及页数为 Word 招标文 件页码) 招标文件 P211, 3.充电状态时有指示灯提示,机器人及 充电桩显示屏上面显示充电状态 质疑内容:不应单一限制机器人 用显示屏显示机器人充电状态,市面上各物流系统厂家采用的充电 提示方式不同,如特定该条参数,会有指定厂家倾向性。 法律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 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 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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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 议修改:充电状态时有指示灯提示。 第二条:招标文件 P12,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协调、安装、调试、政府部门报批及专项验收、移交使用、2 年质保及 2 年免费维保服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服务(详见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图纸)。 招标文件 P42,评分标准 (关 于质保服务期延长承诺和维保服务期延长承诺的内容)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需明确质保期与维保期是否同时进行。 第三条:招标文 件 P119,“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源接驳点 至承包人的各级配电箱及末端用电器的线路敷设等)”,一次侧电,质疑内容:招标文件需提供电源接线接驳点位置
答:第一条:机器人及充电桩显示屏上面显示充电状态的要求 是按照使用需求设置,且经市场调查,有多家厂家满足要求,具备 充分的竞争性,不予调整。
第二条:质保期与维保期起始时间同时进行,结束时间以中标 人作出投标承诺时间计算。
第三条:站点的电源接线接驳点位于站点内的配电箱(位置距 离详见图纸)。滚筒输送机的电源接线接驳点位于强电间,位置详 负一层平面图。
4、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 招标文件 P208,4.电量 0 到 100%充电时间≤2 小时。 质疑内容:充电时间受电池容量和电池充电功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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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限制充电时间,如特定该条参数,会有指定厂家倾向性。 法 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 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 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 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修改:电池容量<35AH,电量 0 到 100%充电时间<2 小时;电 池容量≥35AH,电量 0 到 100%充电时间<4 小时 第二条:招标文 件 P208-209,七、AMR 箱体要求 3、货箱结构:共分 3 层 6 格。 4. 每层箱体带独立电子锁,可独立开门。 质疑内容:因机器人运输 量受整体容积影响,各家开门数量不一致,此参数为非标要求,会 增加厂家成本,不因限制机器人开门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 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 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 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 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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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 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机器人 容积不应小于 180 升
答:第一条:按照使用需求设置,修改为“电池容量<35AH,电量 0 到 100%充电时间<2 小时;电池容量≥35AH,电量 0 到 100% 充电时间<4 小时。”
第二条:根据使用场景需要,“七、AMR 箱体要求 3.货箱结构: 共分 3 层 6 格。4.每层箱体带独立电子锁,可独立开门。”更正为:“七、AMR 箱体要求 3.货箱结构:分 3 层共 6 格,总容积不小于 180 升。4.每格带独立电子锁,可独立开门。”
5、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详细如下:(以下提及页数为 Word 招标文 件页码) 招标文件 P205,11.7 电子化签收系统手持 PDA 设备既可 以完成货物的收发,无需纸面签收。 质疑内容:此条与 13.5 识别 系统相矛盾,若采用 RFID 技术,则不需要扫码发箱方式及配备以上 手持客户终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 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 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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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 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删除此条 第二条:招标文件 P207,三、硬件参数 前、后、左、右方配置防撞触边,对机器人碰撞进行保 护; 质疑内容:防撞触边无法对机器人整体进行有效保护,应采 用激光雷达+视觉双重防护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 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前、后、左、右方配置 防撞触边或采用激光雷达+视觉双重防护方式。
答:第一条:二者根据项目使用需求设定,并不矛盾,且不存 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问题,不予调 整。
第二条:招标文件 2.3 医疗工艺及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箱体式 AGV 技术要求已包含所建议方式,不予调整。
6、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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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详细如下:(以下提及页数为 Word 招标文 件页码) 招标文件 P204,11 上位机系统 2、手持客户终端 采用手 持移动终端产品。 操作系统:Android 8.1.0 内存:1G 及以上 存 储空间:64G 及以上; 采用无线工作模式,手持客户终端通过无线 网络连接 AP,AP 通过有线网络与服务器之间进行实时数据交换。在运输量较大的 5 个科室站点(即总务库、药库、中心供应、静配 中心、食堂)各配置 1 个手持可移动终端。 13.5 识别系统 周转箱 识别系统采用 RFID 或条码技术,且具备水洗消毒功能要求,手持 等终端设施需与之匹配。 工程量清单中“条码打印系统”(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质疑内容:此条与 13.5 识别系统相矛盾,若采用 RFID 技术,则不需要配备以上手持客户终端以及条码打印系统 法 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 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 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 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删除手持客户终端此项
答:手持客户终端根据项目使用需求设置,不予删除。“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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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系统”以清单为准。
7、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 招标文件 P201,9 物流收发站点 9.1 收发 工作站 a)收发工作站为全钢制或碳钢、表层粉末喷涂,经久耐用。工作站外观颜色需符合医院装修风格。 质疑内容:因潜在供应商 站点形式不一致,选材应依据各家特点,不因限制某一种固定外观 材质,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如特定该条参数,会有指定厂家倾向 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 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 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 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 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 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 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 投标人。 建议修改:为了保证站点强度,建议收发工作站框架采 用钢制。 二:招标文件 P202,9.2 解锁方式 每个站点配 1 个电子 密码箱,其他周转箱均无需密码。 质疑内容:电子密码箱需要经 常换电,维护繁琐,不具有可靠性、安全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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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 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 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 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 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 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每个站 点配 1 个电子密码箱或机械密码锁,其他周转箱均无需密码。
答:收发工作站材质根据项目使用需求设置,不予调整。电子 密码箱根据用户使用需求设定,不予调整。
8、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详细如下:(以下提及页数为 Word 招标文 件页码) 招标文件 P201,8.2 辊筒组成及材质 1、主动辊筒为:不 锈钢电动辊筒,供电:采用 DC24V 供电,低于人体安全电压 36V。
2、从动辊筒:不锈钢辊筒或镀锌辊筒。 质疑内容: (1)电机驱 动更节能,载荷负载强。 (2)“输送线不锈钢电动辊筒采用 DC24V 供电,低于人体安全电压 36V,电机、齿轮箱需要一体化”此项描 述对于水平线要求供电电压小于 36V,不符合实际情况,并且该材 质方案是某潜在供应商单一的解决方案,不应以此为单一材质选择,为某一厂家专用参数,市场上多家品牌为 380V 供电,明显会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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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厂家倾向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 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 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 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 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 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主动辊筒为:不锈钢电动辊筒或电机驱动;采用 380V 供电或 DC24V 供电。
答:按照使用需求设置,本项目选用电动辊筒驱动方案。此为 通用产品,较多厂家满足要求,不予调整。
9、问:我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文件中多处参数 有明显的排他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 16 号令、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8 号”文件精神相违背,详细如下:(以下提及页数为 Word 招标文 件页码) 第一条:招标文件 P201,8、水平传输分拣线 8.1 组成 1、水平输送线线两端机架均为高强度电涌铝合金材质,耐酸碱使用年 限长。(建议提供已安装项目现场图片) 质疑内容:水平输送分 拣设备:材质:铝合金(滚筒传输线大梁+304 不锈钢厚度≥1.5mm(滚 筒的材质)含各种转弯控制系统等系统设计。据调查,该材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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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某潜在供应商单一的解决方案,不应限制以此为单一材质选择,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如特定该条参数,会有指定厂家倾向性。 事 实依据:市场上每个箱式物流系统厂家的产品均有差异,未形成统 一标准,而针对水平输送线两端机架的材质,各家均有相应的考量 及设计,该条特定为高强度电涌铝合金材质,其 1,明显存在指向 性,满足该条件的仅 1 家;其 2,对其他投标人产品的材质完全否 定,排斥潜在的供应商;其 3,高强度电涌铝合金并非最合适材质,不锈钢,铝型材、碳钢等材质多作为机架的材质选择;其 4,如果 确实是业主指定,对于如此专业的产品及材质,如不是受某家产品 的影响,并不会其特定该材质;其 5,需提供已安装项目现场图片 及甲方联系人及方式,如果其他投标人的产品并非该材质,根本无 法提供该项资料,严重排斥了潜在的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 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 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 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 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水平 输送分拣设备要求的材质为铝合金或碳钢。
答:按照使用需求设置,本项目选用高强度电涌铝合金材质方 案。此为通用产品,较多厂家满足要求,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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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问:箱式物流周转箱的数量,图纸是 342 个,清单是 440 个,哪个是对的?
答:以清单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139 页的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第六条 界面划分 1.物流传输穿精装区域墙体由精 装修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边 收口;物流传输穿医疗专项区域 墙体由医疗专项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边收口;物流传输穿精 装与医疗专项交界处墙体由医疗 专项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边 收口。 2.物流传输起点和终点,位于精 装修区域的,由精装修负责物流 传输系统外的所有施工;位于医 疗专项区域的,由医疗专项负责 物流传输系统外的所有施工;3.AGV 机器人系统有预埋需求 的,位于精装修区域的,由精装 修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边收 | 第六条 界面划分 一、通用切分原则: 1、总包、精装与医疗专项交接处 墙体上门洞投影范围的地面回填 和面层做法由医疗专项负责。2、总包与医疗专项交界处的门窗(非外立面,非防火门窗)如为 专业门窗(如防辐射屏蔽门、磁 屏蔽门、密闭门等)由医疗专项 负责,否则由精装修处理;医疗 专项内部的门窗(非外立面,非 防火门窗)由医疗专项负责;3、总包单位负责完成医疗专项承 包范围与总承包交界处的隔墙施 工,医疗专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总包只施工至结构面,剩余部分(含结构找平)由医疗专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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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位于医疗专项区域的,由医 疗专项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 边收口。 4.电梯单位负责在电梯机房附近 提供好交换机接口,必须保证现 场轿外的 WiFi(机器人使用的 WiFi》与该交换机接口的网络能 连通。电梯机房和轻箱顶部附近 提供交流 220V 电源插座给梯控 系统供电:梯控机箱需安装于轿 箱顶部,维保一起考虑控制器(箱 体尺寸:200mmX300mmX400mnn)在 电梯轿厢顶的安装位置。 5.机器人运行路径中遇到的所有 门,均需为常开状态,或者加装 自动通信开关门装置(由 AGV 机 器人单位加装),方便机器人自 行开启和关闭门禁通行。 6.AGV 充电区插座(220V 16A),位 于精装修区域的,由精装修单位 施工;位于医疗专项区域的,由 医疗专项单位施工。 7.AGV 充电机房由精装修单位负 责施工,网络端口及电话端口由 智能化单位负责施工。 | 负责。 4、总包负责提供医疗专项单位所 需的测量控制基准线及材料加工 场、制作、运输、安装的工作面 及场地。 5、总包负责完成医疗专项涉及的 全部消防及防火工程,医疗专项 单位配合总包完成相应的开孔、收边收口、风口及百叶安装。 6、总包负责在空调水管附近给医 疗专项预留阀门接口,阀门之后 的空调系统均由医疗专项负责。7、医疗专项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 的基础均由医疗专项单位负责。8、冷水系统、热水系统以各层水 管井第一个阀门(含提供阀门及 安装)为界,阀门前端部分冷、热水管(含热水系统保温)均由 总包单位完成,阀门后端至末端(花洒、洗手盆等)均由医疗专 项单位负责完成。以各层排水立 管为界,总包单位负责排水立管、止水节预埋(需与医疗专项单位 确认)及接驳三通口的安装,医 疗专项单位负责由三通口至末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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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地漏、洁具排水口)的 安装。 9、医疗专项单位负责医疗专项所 属区域内的墙体砌筑。 10、医疗专项单位负责承包区域 内与总承包或精装修交界处的防 护门、防护观察窗、传递窗等门 窗及门窗套的制作、采购、安装、窗边塞缝和密封、侧边抹灰、饰 面和收口,交界处的墙饰面及收 边收口由医疗专项单位和精装修 或总承包单位分别各自完成所属 区域。 11、医疗专项单位负责区域内的 二次孔洞、洞口预留(防火分区 防火墙不得改变位置及砌体材 质),开洞口的收边收口及洞口 封堵。涉及到主体结构的孔洞预 留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12、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地施工至 等电位盒,等电位盒至医疗设备、桥架、金属管道、卫生间金属洁 具外壳等的接地线施工均由医疗 专项单位负责。 13、总包单位负责从低压柜出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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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敷设电缆至医疗专项工程所在 区域的配电箱进线端,配电箱出 线部分至设备控制箱或末端均有 医疗专项单位负责。 14、医疗专项单位负责区域内门 窗塞缝及封堵、饰面及收边收口(防火门及防火窗的塞缝及封堵 由总包处理)。 15、医疗专项设计范围吊顶上方 的管线应使用不低于 B1 级别的 材料。 16、医疗专项范围内的装饰装修 由医疗专项单位负责完成。 二、物流传输系统、机器人 AGV 系统与各专业单位界面划分 1、物流传输穿精装区域墙体由物 流单位开槽、封堵及收边收口;物流传输穿医疗专项区域墙体由 物流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边 收口;物流传输穿精装与医疗专 项交界处墙体由物流单位开槽、封堵及收边收口,涉及到一次结 构洞口预留由总包负责;总包单 位负责完成物流传输、标本物流 传输的井道建筑结构施工、预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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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工作。 2、总包负责为物流传输、标本物 流传输系统提供相关的消防控制 接口;总包负责物流传输、标本 物流传输的管道、轨道的穿墙套 管和封堵; 3、物流传输系统工程承包单位负 责井道与轨道、管道穿防火分区 的防火窗或防火门的采购与安 装,并接入消防系统。 4、物流传输起点和终点,位于精 装修区域的,由精装修负责物流 传输系统外的所有施工;位于医 疗专项区域的,由医疗专项负责 物流传输系统外的所有施工;5、AGV 机器人系统有预埋需求 的,位于精装修区域的,由精装 修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边收 口;位于医疗专项区域的,由医 疗专项单位开槽开洞、封堵及收 边收口。 6、电梯单位负责在电梯机房附近 提供好交换机接口,必须保证现 场轿外的 WiFi(机器人使用的 WiFi》与该交换机接口的网络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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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通。电梯机房和轻箱顶部附近 提供交流 220V 电源插座给梯控 系统供电:梯控机箱需安装于轿 箱顶部,维保一起考虑控制器(箱 体尺寸:200mmX300mmX400mnn)在 电梯轿厢顶的安装位置。 7、机器人运行路径中遇到的所有 门,均需为常开状态,或者加装 自动通信开关门装置(由 AGV 机 器人单位加装),方便机器人自 行开启和关闭门禁通行。 8、AGV 充电区插座(220V 16A), 位于精装修区域的,由精装修单 位施工;位于医疗专项区域的,由医疗专项单位施工。 9、AGV 充电机房由精装修单位负 责施工,网络端口及电话端口由 智能化单位负责施工。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 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 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 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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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 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 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 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0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 否完整。
招标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 有限公司 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科 路与打石二路交汇处万科云设计 公社 B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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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 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 401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37864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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