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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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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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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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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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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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360001001 | ||||||||||||||||||||||||||||||||||||||||
招标内容: | |||||||||||||||||||||||||||||||||||||||||
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施工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博招核字2024-05批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 博行审经字 [2024]012号 进行核准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博野县交通运输局以 博交字[2024]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博野县瑞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博野县瑞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县道X316迁庄村南,跨越潴龙河,终于宋村东,与现有县道X316相接,路线全长4122m,设计速度80km/h。全线新建潴龙河大桥1座,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长度1288m,宽度25.5m。新建桥梁两侧引道共长2834m,路基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宽度12m。 工期:18个月。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一级公路或一级公路含特大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21年4月1日至今)不曾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责任事故而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投标人违约而使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职称或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证书。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职称或具有公路工程的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 09:00至2024-05-09 17:00,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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