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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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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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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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101154001829 | ||||||||||||||||||||||||||||||||||||||||
招标内容: |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河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筹生均拨款、学宿费收入等资金并纳入部门预算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座,总建筑面积14197.70平方米。 2.1.3建设地点:石家庄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院内西北角。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止。 2.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注:60%是在40%基础上计算,即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占整体预算金额的24%)。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类型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6 09:00至2024-05-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6 08: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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