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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场地硬化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场地硬化的招标公告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村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就 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场地硬化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内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场地硬化
二、招标预算:约58万
三、工程地点:临湖镇浦庄村
四、工期:30天
五、(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拒绝综合考评为C级及以下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项目名称、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邮箱);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项目经理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11000元(以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缴款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提交(同时需提供本票或汇票原件,本票或汇票申请书盖章复印件、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于发布公告时间,报名资料将被拒收。未中标人预缴款项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回。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帐户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220 1997 5920 5150 049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长桥支行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
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09:00至10:00止
资格预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元联大厦10层(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抽入围时间另行通知。
抽签地点:本次抽入围将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对面抽签,请各投标单位可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app。
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接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1008号(临湖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1008号(临湖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元联大厦10楼
联系人:沈文婷、曹士洁     联系电话:0512-65981595-8118
传真:66352628
十、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十二、备注:
1、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5、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6、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临湖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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