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资质证书及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5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说明:①以上业绩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签字且公章齐全),三者缺一不可。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参数指标)、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日期为准,其它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如有不同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④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金额的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需提供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材料。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行政处罚 | 投标人近2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信用中国”或“信 用江苏”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查询失信被 执行人情况。 |
承诺书 | 1.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1.2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符合下述第 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1.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2.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自 2024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我方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注: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注: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时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