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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科创中心1号楼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项目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湖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起于G50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既有南太湖互通,设置南太湖复合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路线向西,设隧道穿越杨桂山、观音山,与G25杭宁高速公路既有湖州北互通设置湖州北复合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路线转向南,平行于杭宁高速公路两侧设置分离式桥梁,终于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鲍家浜村附近,与G25杭宁高速公路相接设置西塞复合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推荐方案主线线路全长约14.033km,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120km/h,分离式路基宽33.5m、34m。全线设枢纽互通3处,设置桥梁7784米/5座(含枢纽互通区及分离主线桥),箱涵2道,圆管涵1道,长隧道4269m/1座,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沿线设枢纽互通3处、管理分中心1 处,隧道管理站1 处,养护工区1 处,交警管理用房1 处,收费站1 处,隧道辅助设施3处,改扩建收费站2 处。
项目总投资55.7267亿元。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场张贴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3月24日,分别在南太湖新区相关街道、村庄和社区等公告张贴栏进行公告张贴。并于2023年3月10日在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zjtjt.com)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1)加强汽车和施工机械维护、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2)加强运输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降尘,路面要及时清扫。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砂、土、石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3)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工作。(4)施工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适时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在项目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挡,围挡要至少设置1道喷淋;土方开挖、回填环节必须洒水湿润。(5)施工场地进行合理的布局,将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站布置远离敏感点。要求施工场地应尽量选择密封式混凝土拌和设施,并配备除尘设备。拌合楼筒仓和搅拌主机采用封闭式除尘,粉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水泥卸料时,采用布袋扎紧放空口。场区内堆场及房屋设置喷淋装置;石子、黄砂运输货车车辆进入场地后进行喷淋;传送带采用围挡隔离。(6)碎石和机制砂生产加工时,石料破碎流水线采用湿式破碎,并设置喷淋装置;石块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后进行喷淋;场地设置喷淋装置,并设置机动喷雾降尘。料仓和储罐尽量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式。碎石和机制砂加工时间为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整体加工时间控制在公路建设时段,公路建成后停止使用。本次仅加工本工程开挖隧道产生的石块。(7)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注意合理安排粉煤灰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8)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9)隧道开挖、钻孔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对隧道口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废水
(1)设置临时厕所,可采用旱厕或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定期清运;(2)施工冲洗、养护废水设沉淀池,施工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3)施工场地必须硬化,设防雨棚和排水系统。场地外部设置边沟,将雨水截流后排至河道;施工场地内的初期雨水采用雨水沟引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4)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钻渣全部回填;(5)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应做好防护,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覆盖;表土堆场等应设置蓬盖;施工场地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防治要求妥善防治。
3、噪声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时,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 6:00)应停止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告示周边民众。(3)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栏。针对200m 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路段,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4)在利用现有的道路和临时施工便道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和学校,并尽量在昼间(避开早、晚高峰及午休时间)进行运输。运输车辆途经村庄等应限制车速。(5)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6)优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项目施工时钢筋应在临时的钢筋加工场构筑物内进行,加工时应关闭门窗。拌合站采用全封闭的拌合楼,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护,并落实夜间不进行作业的制度。碎石及机制砂加工时,设备采用阻尼弹簧和橡胶等进行源头降噪,在靠近保护目标一侧进行隔声围护。做好各类输送机的养护管理。(7)在隧道施工时,应编制爆破振动评价报告,做好爆破施工作业方案,禁止夜间开山放炮。选择合理的爆破器材、合理安排起爆次序和选择间隔时间等技术措施。(8)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9)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4、固废
(1)施工期生活垃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就地固化处理,全部回填。淤泥全部堆置于沿线设置的淤泥干化场内,处理后进行其他项目回填。余方可就近社会化利用。(3)因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少量残油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
(1)陆生植被保护措施
1)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对占用的农用地仍复垦作为农用地,林地恢复林灌系统。2)在施工初期先挖出表层土壤,并设固定区域就近堆放保存,待施工完毕,将保存的表土回用可恢复区域。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打桩等高噪作业。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1)桥梁桩基施工时做好钻渣泥浆的处理,有毒有害、油料等化学品应远离岸边储存并采取防渗防漏的措施。2)据沿线河流水生生物的生活习性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打桩作业的时间,将高强度的施工作业尽可能安排在生物量低的冬季。3)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捕杀鱼类。
(4)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长田漾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加强湿地保护宣传。②优化施工工艺,控制施工污染。合理布设临时性工程,开展围堰、泥浆和弃渣集中外运处理等环保措施;及时处理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③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尽量减少水中墩,加强桥墩及桥台的植物绿化设计,临时便道宜采用栈桥形式。④长田漾湿地两岸临时堆场采取拦挡、排水和植被绿化恢复等防护措施,工程可通过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形式对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做好“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工作。⑤施工结束后,对河道岸线进行恢复,
2)东西苕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临时设施和场地。②不得在保护目标范围内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集中处理,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处理。③合理安排施工期:错开施工期,同一河流上的桥梁的施工作业不要同时进行,避免同一河段多处同时施工产生的环境干扰,留给鱼类足够的回避空间,减少工程对水生态及鱼类活动的影响。压缩工期,避免鱼类产卵期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加大人员、机械投入,尽量缩短桥梁施工工期。做好施工方案和工序安排,尽可能避免在4~7月鱼类产卵高峰期进行水下施工。
3)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隧道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施工期加强对隧道上方植被长势的监测,若隧道渗水影响植被生长,应及时采取补水措施。在施工期内,应当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树立保护标识,按照用地部门批复的范围设置施工场地,严禁随意多占生态公益林。采取标语、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②施工期应严格施工规范,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得砍伐作业带以外的林地。施工生活营地和施工场地不得设置在生态公益林内。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尽量减少临时占用。③隧道爆破技术应采用先进爆破技术,控制爆破影响范围,爆破前后均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避免在晨昏和正午爆破。④隧道工程采用合理的超前支护方式,完善隧道防排水设计。⑤隧道进、出口边仰坡采用植树、骨架植草等防护、绿化措施,加强工程隧道口等建筑形式的景观设计和绿化防护。⑥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环保意识。⑦对于隧道入口处所占用生态公益林,建设单位需按要求进行审批同意后方能占用,并实施补偿措施。
(5)深挖段生态修复措施
对于挖方路段,清除表土后分层填筑;建设截排水沟或利用排水涵管等,加强排水,避免冲刷。挖方后,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挖方路段边坡根据不同的山体石质、边坡率,经稳定分析判定后,采用不同的坡面防护措施。
6、其他:
(1)太湖溇港保护措施
1)桥梁跨越太湖楼港路段,应优化桥梁景观设计,使其与周边风貌相协调。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工程占地界线,控制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和活动范围。3)强化水土流失措施,并与施工措施相互配套,施工结束后需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2)文物保护措施
1)优化线路设计,优化路面材料及施工工艺。2)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报批方案,不得突破施工范围,侵占文物保护范围。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如遇到对文物本体有威胁的突发情况,应及时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并报省文物局备案。3)施工期间对弁山墓群监测数据定期报送当地文物管理部门,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墓葬安全。4)工程施工期间发现其他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现场保护并通过拍照或摄像方式留存证据;立即通知监理、业主以及上级主管单位,并务必同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工作,并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方可恢复施工。5)施工期间应在施工区域范围内设置安防监控设施,并纳入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的监控平台。建议建设方和文物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确保施工、运营过程中文物的安全,并制定预案,有突发情况时及时采取保护和应对措施。
运营期:
1、废气:
(1)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严格控制车况,严禁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2)加强路面的清扫,保持路面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3)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4)沿线服务管理设施食堂须采用油烟净化装置,保证净化效率在85%以上,并通过排烟竖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1)加强路面桥面清理;(2)径流收集纳入雨水管网,桥梁设置防撞护栏;长田漾湿地和龙溪港桥采用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3)沿线设施生活污水能纳管的纳管汇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能纳管的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1)针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声屏障和隔声窗。(2)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重点关注各桥梁两端的平整度。(3)定期对路面进行高压清洗,加强路面的清理和养护,破损严重时可对路面进行更换;(4)与交管部门协调,安装超速监控设施,严格限制大货车通行比例和通行速度。(5)在项目起点等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公路实际运行情况实施限行、限速的要求。(6)加强运营期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7)桥梁采用环保降噪型的伸缩缝。
4、固废
(1)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收集,由环卫定期清运。(2)养护产生的废沥青进行综合回收再生利用。养护工区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生态
(1)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中央分隔带的绿化建设。绿化栽植当地植物,严禁使用可能会造成生物入侵的外来种。(2)做好边坡恢复绿化管护措施。(3)种质资源保护区需采取渔业资源补偿与修复措施,包括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增殖放流措施、人工鱼巢、保护区管理、监督和宣传等措施,提出渔业资源补偿与修复总金额为230万元。
6、其他
(1)运营期间对下穿弁山墓群保护范围的线路段进行监测,以确保文物的安全。(2)可考虑禁货车通行,或对大型重卡车分道管理,对此车道进行60-80km/h限速。(3)利用现有环境监测机构,对公路不同时期的环境进行环保方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公路沿线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环保监测和管理。
7、风险
(1)建设单位在营运期间应加强对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桥面清洁,及时清理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2)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长田漾湿地和龙溪港桥段采用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
(3)加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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