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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瑞片区开发配套项目-经十路(家具大道-阳光路)近期道路工程澄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明瑞片区开发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 430181202303230055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浏阳市
各潜在投标人:
明瑞片区开发配套项目-经十路(家具大道-阳光路)近期道路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04月2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30页,投标须知前附表10.14.2规定3.3 本项目有重大危险源。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根据设计和地勘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情况说明进行补充完善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此处设计和地勘单位说明其余未明确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令),以该文件作为相关依据,如施工过程中确实遇到其它危大工程请甲方给予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情况签证处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当了解园区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渣土车运输及采用新型环保车的相关管理规定),开工前必须到园区城管分局办理好有关手续,并保证按照园区城管分局要求进行实施。清单中没有计算该项费用。
答:工程量清单中已计取渣土处置费。
 
问题3:关于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红线范围内临时道路、供电设施、供水及排污、临时用地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各项场地道路和交通设施等相关临时性工作的修建、维护及拆除。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等。清单中没有计算该项费用。
答:工程量清单中已按湖南省相关规定计取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问题4: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清单中没有计算该项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5: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发包人做好本工程项目的拆迁、拆改工作;积极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包括村组及个人)关系,不得因周边人为因素而影响工程施工、延误工期。清单中没有计算该项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6: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承包人承担。清单中没有计算该项费用。
答:工程量清单中已按湖南省相关规定计取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问题7:挖路基土方(场内利用土方1km)包括挖掘机挖土方、装车运输、综合运距推土机平整弃土,不论转运次数,单价过低。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8:绿化工程 喷播草籽 工作内容中“2.含肥料,无纺布覆盖保水,养护一年;3.人工撒播包成活,风险费等;” 此清单单价过低,请适当调整上限综合单价。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9:照明工程中钢筋网片上限价为2094.59元/吨,按螺纹钢筋 HRB400 Φ12信息价计算,此清单单价过低。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0:绿化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中“施工单位洒水车浇水或自行解决浇水水源”与招标文件“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不符,且未提供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答:详见道路平面图(平面图中已包含现状地形)。
 
问题11:绿化工程--第5个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包含“种植土改良费、种植土外购费、智能渣土车运输费、龟背式抬高回填等”综合上限单价仅30.59元/m3,单价偏低。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2:照明工程第21个清单--配管CPVC167*8上限单价为65.05元/m,单价偏低,长沙信息价2023年12月除税价格为81.771元/m,请适当调整上限综合单价。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3:道路工程中挖方段坡顶截水边沟和防撞墩无设计图纸。
答:具体做法和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问题14:交通工程清单中混凝土基础(三)漏项,仅有混凝土基础(一)(二)(四)工程量。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5:照明工程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表中包含14米灯合杆基础和15米灯合杆基础,清单中查无此项。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6: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中路灯、信号灯、电子警察、标志牌仅有基础工程量、路灯、信号灯、电子警察、标志牌等安装是否不在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招标范围内。
 
问题17:道路图纸中边沟做法为浆砌片石,清单中未见浆砌片石做法的边沟。
答:具体做法和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问题18:土石方工程-路基填挖方部分-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含机械进出场、施工扬尘治理费、车辆运输进出场地设置清洗水池、洗车台等”不符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要求,且经计价核算项目特征中包含的内容并未包含在招标控制价的上限单价内,若已包含请提供计价明细。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9:土石方工程-路基填挖方部分-余方弃置 每增运1km的项目特征描述为“3.土方总运距不足10km时,按实际计取:若总运距大于10km,不另计取费用(弃土区由施工方自行解决)”,超过10km的运输费用及弃土区费用均不计取,不符合工程量计算及计价规范。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20:清单“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单价为2800元/项,此单价招标控制价未按清单定额工程量计量计价规则进行组价且此单价数量的机械设备无法满足项目现场正常的机械施工需求(本项目道路部分基层、面层均为3层,需分压实养护检验合格后方能施工下一道工序,需考虑多次钢轮振动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挖掘等的进出场费用),请提供2800元/项机械进出场费用的组价明细。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2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8.1“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承包人承担。”根据湘建价[2020]56号文计价办法,招投标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按总费率计取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而结算时,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包含固定费率部分及按工程量计算部分。故合同条款8.8.1建议修改为“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由承包人根据现行计价规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工程量计算部分按实签证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2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计价,现行计价规范标准所包含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与招标清单的部分项目特征描述及单价所包含的内容不一致,承包人风险范围应按综合单价范围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23:新点投标文件系统中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计划表、资格审查等资料、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投标信息表、其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等无标书签章,不能盖电子章。请问,以上内容是否可以不盖章?
答: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应签章。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担保交纳截止时间均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明瑞片区开发配套项目-经十路(家具大道-阳光路)近期道路工程澄清答疑公告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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