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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动员及职工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动员及职工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3-08 至 2024-03-15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动员及职工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动员及职工食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1371
项目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动员及职工食堂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6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铁西区沈辽东31号)
2、就餐人数:约691人
3、包组预算:756万元
 4、以实际招标公告为准,以每月实际结帐为准。
二、品种要求
序号
类别
要求
1
奶类
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商品送达校区的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5%。
2
禽蛋类
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3
畜肉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
4
禽肉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5
  生鲜水产
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6
  水果蔬菜
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7
 干调
预包装调料类为品牌正品;干杂散装调料,不得出现霉烂变质、以次充好现象。
8
  米、面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的标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面粉) GB/T8607-1988的标准
9
油类
符合食用油的国家质量标准,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10
 豆制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的标准。
备注
若天气炎热,应适当增加供应频率

注:根据采购方要求,所有食材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所供产品均为非转基因产品)(中标后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标准(第八章  药品、营养品、食品管理)的相关要求(如食品中含有兴奋剂,将追究公司法律责任)。如配送食材发生质量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品种具体要求
1、奶类
商品送达的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5%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2、禽蛋类
鸡蛋
鸡蛋内不得检出对人类危害较大的氯霉素、呋喃唑酮及沙门氏菌。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3、畜肉类(鲜肉、骨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1)猪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排骨
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牛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4、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5、生鲜水产类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6—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3—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3)带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55cm,宽约5cm。
体表:外表呈银灰色,体表富有光泽,全身鳞全,鳞不易脱落,翅全,无破肚和断头现象;
肌肉:肌肉厚实,富有弹性;
鱼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
(4)鲅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35cm,宽约7cm。
体表:鱼皮光泽度亮,体面光滑无破损,特别是腹部要完整;
鱼眼:鱼眼透亮;
鱼鳃:鱼鳃鲜红;
鱼体:鱼肉厚实,富有弹性。
(5)小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宽约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
(6)中虾:冰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6、蔬菜水果类
(1)白菜:新鲜整洁,大小适中,成熟度好,无烂芯烂根。
(2)土豆:新鲜度好,大小均匀无斑点、无霉点、无芽点,个头250克以上。
(3)洋葱:要紫皮洋葱,色度新鲜,球茎坚实而不软,大小均匀,个头200克以上。
(4)西红柿:要色度新鲜,自然成熟,果实坚实不软,大小均匀,个头150克以上。
(5)黄瓜:自然生长,直而不软,长度25公分以上。
(6)冬瓜:要暗黑色大个,无腐烂变质、无伤疤、表皮光滑,色度新鲜。
(7)长茄子:要当天采摘、色度新鲜,无空心、色泽鲜亮、表皮光滑无疤痕,单个长20公分以上。
(8)香蕉:皮色鲜黄光亮,两端带青;两指轻捏果身,富有弹性;肉口柔软糯滑,甜香俱全;苹果:单个150克,大小均匀,自然成熟,口感清脆香甜;桔子;单个100克左右,大小均匀,表皮光滑,皮薄易剥离。
(9)梨:个大适中,果皮薄细,光泽鲜艳,果肉脆嫩,汁多味香甜,无虫眼及损伤,表面不得有深褐色或黑色现象。
(10)苹果:个大适中,果皮光洁,颜色艳丽,软硬适度,果皮无虫眼和损伤,肉质细腻,酸甜适度,气味芳香。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7、干调
 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米、面类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油类
    食用油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非食用油以及“地沟油”、“潲水油”、“煎炸老油”等回收油。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豆制品
干豆腐:取得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有如下情况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肉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生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食材影响投标人正常使用(如土豆过小无法削皮等)
三、配送及验收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每日19:00 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
每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预约时间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1.5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供应商需要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配送人员不少于4人,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中标后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目的地在 1 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现象。
(3)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4)必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冷库。
4、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 30 箱以上(含 30 箱)的抽查率为 10%,30 箱以下的抽查率为 15%。
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 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报价要求及价款结算计算方法
1、报价要求:本包组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4、价款结算计算方法:当月实际采购总额*中标人比率=当月最终结算价格。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68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军事体育陆上运动学校(于洪区陵西街近河巷4号)
2、就餐人数:约401人
3、包组预算:468万元
4、以实际招标公告为准,以每月实际结帐为准。
 二、品种要求
序号
类别
要求
1
奶类
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商品送达校区的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5%。
2
 禽蛋类
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3
畜肉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
4
禽肉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5
  生鲜水产
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6
  水果蔬菜
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7
  干调
预包装调料类为品牌正品;干杂散装调料,不得出现霉烂变质、以次充好现象。
8
  米、面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的标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面粉) GB/T8607-1988的标准
9
 油类
符合食用油的国家质量标准,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10
 豆制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的标准。
备注
若天气炎热,应适当增加供应频率

注:根据采购方要求,所有食材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所供产品均为非转基因产品)(中标后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标准(第八章  药品、营养品、食品管理)的相关要求(如食品中含有兴奋剂,将追究公司法律责任)。如配送食材发生质量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品种具体要求
1、奶类
商品送达的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5%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2、禽蛋类
鸡蛋
鸡蛋内不得检出对人类危害较大的氯霉素、呋喃唑酮及沙门氏菌。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3、畜肉类(鲜肉、骨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1)猪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排骨
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牛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4、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5、生鲜水产类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6—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3—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3)带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55cm,宽约5cm。
体表:外表呈银灰色,体表富有光泽,全身鳞全,鳞不易脱落,翅全,无破肚和断头现象;
肌肉:肌肉厚实,富有弹性;
鱼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
(4)鲅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35cm,宽约7cm。
体表:鱼皮光泽度亮,体面光滑无破损,特别是腹部要完整;
鱼眼:鱼眼透亮;
鱼鳃:鱼鳃鲜红;
鱼体:鱼肉厚实,富有弹性。
(5)小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宽约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
(6)中虾:冰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6、蔬菜水果类
(1)白菜:新鲜整洁,大小适中,成熟度好,无烂芯烂根。
(2)土豆:新鲜度好,大小均匀无斑点、无霉点、无芽点,个头250克以上。
(3)洋葱:要紫皮洋葱,色度新鲜,球茎坚实而不软,大小均匀,个头200克以上。
(4)西红柿:要色度新鲜,自然成熟,果实坚实不软,大小均匀,个头150克以上。
(5)黄瓜:自然生长,直而不软,长度25公分以上。
(6)冬瓜:要暗黑色大个,无腐烂变质、无伤疤、表皮光滑,色度新鲜。
(7)长茄子:要当天采摘、色度新鲜,无空心、色泽鲜亮、表皮光滑无疤痕,单个长20公分以上。
(8)香蕉:皮色鲜黄光亮,两端带青;两指轻捏果身,富有弹性;肉口柔软糯滑,甜香俱全;苹果:单个150克,大小均匀,自然成熟,口感清脆香甜;桔子;单个100克左右,大小均匀,表皮光滑,皮薄易剥离。
(9)梨:个大适中,果皮薄细,光泽鲜艳,果肉脆嫩,汁多味香甜,无虫眼及损伤,表面不得有深褐色或黑色现象。
(10)苹果:个大适中,果皮光洁,颜色艳丽,软硬适度,果皮无虫眼和损伤,肉质细腻,酸甜适度,气味芳香。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7、干调
 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8、米、面类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9、油类
    食用油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非食用油以及“地沟油”、“潲水油”、“煎炸老油”等回收油。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10、豆制品
干豆腐:取得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有如下情况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肉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生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食材影响投标人正常使用(如土豆过小无法削皮等)
三、配送及验收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每日19:00 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
每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预约时间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1.5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供应商需要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配送人员不少于4人,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中标后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目的地在 1 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现象。
(3)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4)必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冷库。
4、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 30 箱以上(含 30 箱)的抽查率为 10%,30 箱以下的抽查率为 15%。
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 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报价要求及价款结算计算方法
1、报价要求:本包组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4、价款结算计算方法:当月实际采购总额*中标人比率=当月最终结算价格。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97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
(1)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
(2)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浑南中路30号)
2、就餐人数:约225人
3、包组预算:197万元
4、以实际招标公告为准,以每月实际结帐为准。
二、品种要求
序号
类别
要求
1
奶类
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商品送达校区的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5%。
2
 禽蛋类
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3
畜肉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
4
禽肉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5
  生鲜水产
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6
  水果蔬菜
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7
 干调
预包装调料类为品牌正品;干杂散装调料,不得出现霉烂变质、以次充好现象。
8
  米、面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的标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面粉) GB/T8607-1988的标准
9
 油类
符合食用油的国家质量标准,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10
 豆制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的标准。
备注
若天气炎热,应适当增加供应频率

注:根据采购方要求,所有食材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所供产品均为非转基因产品)(中标后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标准(第八章  药品、营养品、食品管理)的相关要求(如食品中含有兴奋剂,将追究公司法律责任)。如配送食材发生质量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品种具体要求
1、奶类
商品送达的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5%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2、禽蛋类
鸡蛋
鸡蛋内不得检出对人类危害较大的氯霉素、呋喃唑酮及沙门氏菌。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3、畜肉类(鲜肉、骨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1)猪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排骨
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牛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4、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5、生鲜水产类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6—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3—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3)带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55cm,宽约5cm。
体表:外表呈银灰色,体表富有光泽,全身鳞全,鳞不易脱落,翅全,无破肚和断头现象;
肌肉:肌肉厚实,富有弹性;
鱼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
(4)鲅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35cm,宽约7cm。
体表:鱼皮光泽度亮,体面光滑无破损,特别是腹部要完整;
鱼眼:鱼眼透亮;
鱼鳃:鱼鳃鲜红;
鱼体:鱼肉厚实,富有弹性。
(5)小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宽约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
(6)中虾:冰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6、蔬菜水果类
(1)白菜:新鲜整洁,大小适中,成熟度好,无烂芯烂根。
(2)土豆:新鲜度好,大小均匀无斑点、无霉点、无芽点,个头250克以上。
(3)洋葱:要紫皮洋葱,色度新鲜,球茎坚实而不软,大小均匀,个头200克以上。
(4)西红柿:要色度新鲜,自然成熟,果实坚实不软,大小均匀,个头150克以上。
(5)黄瓜:自然生长,直而不软,长度25公分以上。
(6)冬瓜:要暗黑色大个,无腐烂变质、无伤疤、表皮光滑,色度新鲜。
(7)长茄子:要当天采摘、色度新鲜,无空心、色泽鲜亮、表皮光滑无疤痕,单个长20公分以上。
(8)香蕉:皮色鲜黄光亮,两端带青;两指轻捏果身,富有弹性;肉口柔软糯滑,甜香俱全;苹果:单个150克,大小均匀,自然成熟,口感清脆香甜;桔子;单个100克左右,大小均匀,表皮光滑,皮薄易剥离。
(9)梨:个大适中,果皮薄细,光泽鲜艳,果肉脆嫩,汁多味香甜,无虫眼及损伤,表面不得有深褐色或黑色现象。
(10)苹果:个大适中,果皮光洁,颜色艳丽,软硬适度,果皮无虫眼和损伤,肉质细腻,酸甜适度,气味芳香。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7、干调
 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8、米、面类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9、油类
    食用油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非食用油以及“地沟油”、“潲水油”、“煎炸老油”等回收油。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10、豆制品
干豆腐:取得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不能提供三无产品。
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有如下情况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肉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生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食材影响投标人正常使用(如土豆过小无法削皮等)
三、配送及验收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每日19:00 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
每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预约时间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1.5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供应商需要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配送人员不少于4人,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中标后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目的地在 1 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现象。
(3)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4)必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冷库。
4、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 30 箱以上(含 30 箱)的抽查率为 10%,30 箱以下的抽查率为 15%。
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 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报价要求及价款结算计算方法
1、报价要求:本包组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4、价款结算计算方法:当月实际采购总额*中标人比率=当月最终结算价格。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15时00分至2024年03月15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2289669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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