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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H2024-DN-C005]定南县历市镇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定南县历市镇 2024 年乡村公路养护
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
乙方(供货单位): _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_
签订时间:2024 年 3 月 30 日
签订地点:江西省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3 月 27 日江西正 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定南县历市镇 2024 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的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HH2024-DN-C005_)的要求,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要求及其他有关合同服 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1 定南县历市镇 2024 年农村公路养护项 目(国内服务)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 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 元

项目服务内容所包含路线:详见合同附件 1。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肆仟柒佰陆拾元伍角,即 RMB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该合同总价是本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 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 证甲方及其用户 在使用该服务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商标
1
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它合 法权益的指控;乙方须自行承担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侵权、意外及第 三方引起的损害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第四条服务质量
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 2 的要求。(注:合同附件 2 指采购项 目需求的技术部分)
第五条 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
1、履行时间: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成交人应在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后服务一年。
2、履行地点: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第六条 付款进度和方式
付款进度:成交供应商的养护费用按考核评定结果每季度支付一 次养护费用,必须在每季度第二个月根据考评结果向定南县历市镇人 民政府提供该季度增值税发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 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 账户。
户名: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797900592800055
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万象城支行 第七条 验收
1、交付标准和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2、整个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 验收建议,采购人在接到验收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 定对履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完成成果材料时间、完成成果材料地点:完成成果材料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服务地点:采购服务内容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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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路线所在地。
2、保修事项: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进 行保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 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1 天甲方 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 的 5%。
3、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 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 付部分价款总额的 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总额的 5%,逾 期交付部分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 理。
5、乙方所交的服务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成果 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总额的 5‰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整改,服务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 方有权拒收服务,乙方退回全部价款,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同 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服务内容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构成对 甲方违约的,违约金按第九条第 3~4 款执行。
8、其它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 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 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3
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2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合同附件:
附件 1:项目服务内容所包含路线
附件 2:采购项目需求的技术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定南县胜利南路 69 号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章江新区华森丽江 豪庭 4#、5#楼 2#写 字楼 2 层
电话:15007071200 电话:13766359112
2024 年 3 月 30 日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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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项目服务内容所包含路线
项目名称 路线基本情况
路线编码 路线名称 路线里程(公里)
定南县历市 镇 2024 年 农村公路养 护项目 历市镇 Y382360728 恩荣一铁炉 10.916
历市镇 Y406360728 车步-小寺坑 7.45
历市镇 Y407360728 泮贤-横山 7.535
历市镇 Y408360728 杨梅一丁坊 9.993
历市镇 Y409360728 车步-古隆 0.627
历市镇 Y410360728 良富一泮贤 8.202
历市镇 Y415360728 车步-寨上 8.853
乡道合计 53.576
定南县历市 镇 2024 年 农村公路养 护项目 历市镇 C004360728 桃花源景区一广州大道北 1.970
历市镇 C069360728 徐屋一砂头 0.560
历市镇 C069360728 徐屋一砂头 0.331
历市镇 C096360728 上坑_老屋组 1.119
历市镇 C097360728 桃西-樟朕 1.964
历市镇 C099360728 老屋组_龙子 3.680
历市镇 C100360728 车步_楼背 0.409
历市镇 C100360728 车步_楼背 0.314
历市镇 C100360728 车步_楼背 0.549
历市镇 C100360728 车步_楼背 0.694
历市镇 C102360728 河界下_江坑 1.154
历市镇 C102360728 河界下_江坑 1.092
历市镇 C102360728 河界下_江坑 0.234
历市镇 C103360728 上埂_黄沙村部 1.287
历市镇 C106360728 岌下_黄泥案 0.480
历市镇 C107360728 中圳_嶂下 1.364
历市镇 C107360728 中圳_嶂下 0.362
历市镇 C107360728 中圳_嶂下 0.421
历市镇 C108360728 官桥头_方屋排 0.993
历市镇 C109360728 砂迳—仙岭 1.093
历市镇 C109360728 砂迳—仙岭 0.766
历市镇 C111360728 江南大道一长乐 0.622
历市镇 C113360728 樟田一小龙 1.740
历市镇 C114360728 水坑一周坑 2.401
历市镇 C115360728 移丰一寨角 0.231
历市镇 C115360728 移丰一寨角 1.310
历市镇 C115360728 移丰一寨角 0.185
历市镇 C116360728 移丰一瑶上 0.584
历市镇 C120360728 长桥一桥水 0.488
历市镇 C120360728 长桥一桥水 1.224

5
历市镇 C120360728 长桥一桥水 0.459
历市镇 C121360728 长桥一张屋 0.435
历市镇 C122360728 金鸡-樟背迳 1.028
历市镇 C122360728 金鸡-樟背迳 0.512
历市镇 C122360728 金鸡-樟背迳 0.661
历市镇 C122360728 金鸡-樟背迳 0.451
历市镇 C122360728 金鸡-樟背迳 0.668
历市镇 C123360728 甲湖一太公 0.552
历市镇 C123360728 甲湖一太公 0.275
历市镇 C124360728 观音井一赤岭 0.204
历市镇 C124360728 观音井一赤岭 0.658
历市镇 C125360728 井坑一赖屋 1.090
历市镇 C128360728 乌龟塘一南翻田 1.416
历市镇 C129360728 泮贤一油潭 0.272
历市镇 C129360728 泮贤一油潭 0.113
历市镇 C129360728 泮贤一油潭 0.169
历市镇 C130360728 狗耳潭一竹园 0.553
历市镇 C130360728 狗耳潭一竹园 0.409
历市镇 C130360728 狗耳潭一竹园 0.997
历市镇 C133360728 良富一东岭 1.152
历市镇 C133360728 良富一东岭 0.868
历市镇 C133360728 良富一东岭 0.446
历市镇 C133360728 良富一东岭 0.891
历市镇 C133360728 良富一东岭 2.338
历市镇 C136360728 和顺路口一和顺村 0.654
历市镇 C139360728 徐屋-砂头 0.784
历市镇 C141360728 左坝-中沙坑 0.603
历市镇 C149360728 龙下支线 0.224
历市镇 C149360728 龙下支线 0.423
历市镇 C150360728 龙下村一村小学 0.689
历市镇 C150360728 龙下村一村小学 0.451
历市镇 C170360728 上新屋—东风 0.532
历市镇 C178360728 中村—石迳 1.089
历市镇 C380360728 新丰—柏公丁 0.220
历市镇 C400360728 安定公路-张氏祠堂 0.108
历市镇 C421360728 竹园村部-油潭村 0.793
历市镇 C423360728 锦绣大道-新围一组 0.170
历市镇 C666360728 下庄一上心屋 0.120
历市镇 C700360728 店里—曾屋 0.214
历市镇 C756360728 金鸡-砂罗塘 0.365
历市镇 C823360728 坳头隆—白沙塘 0.900
历市镇 C831360728 上围—半山 1.588
历市镇 C834360728 余屋—杨坑 1.891

6
历市镇 C835360728 石阶头—魏屋 0.974
历市镇 C842360728 蚕形—官塘 1.224
历市镇 C843360728 小学—石坑 1.148
历市镇 C844360728 石下—方屋 0.639
历市镇 C845360728 上桥头—杨梅前 0.955
历市镇 C849360728 虎山-明星 0.555
历市镇 C853360728 百罗排—老屋 0.291
历市镇 C858360728 新村-圳角 1.337
历市镇 C859360728 老温屋-棉被岗 0.802
历市镇 C913360728 油潭-新圩 2.140
历市镇 C930360728 太阳-祠堂下 0.620
历市镇 C948360728 双坑-太公 0.944
历市镇 CM01360728 三石-店里 1.162
历市镇 CM02360728 高桥头-老雁坑 1.855
历市镇 CM06360728 新屋-山寮下 0.185
历市镇 CM07360728 老鸽-包屋 1.209
历市镇 CM08360728 上新屋-石陂坑 1.534
历市镇 CM33360728 大丘-朱岗背 0.500
历市镇 CM38360728 京九小区—孙屋 0.404
历市镇 CM50360728 井河-老屋 0.907
历市镇 CM62360728 油潭-新圩 0.279
历市镇 CM68360728 立新-海螺岗 0.515
历市镇 CM73360728 龙休-刘屋 0.953
历市镇 CM75360728 石桥头-下屋 0.211
历市镇 CM82360728 枫坳-老围 0.519
历市镇 CM83360728 文岭坳-深塘圩 0.364
历市镇 CM87360728 割腾凹-老屋场 1.020
历市镇 CM90360728 岗上-下村 0.689
历市镇 CM98360728 三角头-马道岗 1.303
历市镇 CMA0360728 余庙堂-岗上 1.326
历市镇 CMA1360728 茶厅下-下围 0.310
历市镇 CMA2360728 双坑口-牛皮园 2.259
历市镇 CMA5360728 英水-小黄坝 1.473
历市镇 CMA8360728 中圳村部—樟树弯 0.413
历市镇 CMB1360728 坝尾-围上 0.501
历市镇 CMB3360728 村部-增坑 0.448
历市镇 CMB7360728 上黄-鹅形 0.172
历市镇 CMB8360728 富田桥-丁公面 0.438
历市镇 CMC4360728 孙屋-祠堂下 2.536
历市镇 CMC5360728 老鸽-下坑 0.774
历市镇 CMC7360728 水背休-下店 0.329
历市镇 CMD0360728 王屋-南湖嶂 2.466
历市镇 CMD6360728 中圳-下圳 0.535

7
历市镇 CMD9360728 半坑-老甲山 1.379
历市镇 CME3360728 学堂下-背带丘 0.680
历市镇 CME8360728 下瑶-老虎坝 0.482
历市镇 CME9360728 石硬路-下周坑 1.034
历市镇 CMF0360728 金鸡-观音井 0.587
历市镇 CMF1360728 黄西坑-坪山 0.228
历市镇 CMF2360728 钟屋-太平岗 1.197
历市镇 CMH6360728 上新屋-对门排 0.835
历市镇 CMH6360728 上新屋-对门排 0.594
历市镇 CMJ2360728 大公路—下屋组 1.041
历市镇 CMJ4360728 谢屋-中屋 0.612
历市镇 CMJ7360728 车步-城乡统筹示范点 0.898
历市镇 CMK0360728 汶岭-下屋 1.081
历市镇 CMK2360728 塘背-太公 0.439
历市镇 CML7360728 新围-社官背 0.517
历市镇 CMM3360728 车步-新屋下 0.152
历市镇 CMM4360728 秧基背-富田洞 0.301
历市镇 CMM7360728 上屋-官桥头 0.555
历市镇 CMN3360728 小石坑-朱屋 0.812
历市镇 CMO0360728 高庄围-茶园 1.046
历市镇 CMP0360728 上段尾-上围 1.269
历市镇 CMQ0360728 谢屋-黄屋 0.322
历市镇 CMR1360728 蕉坑-老温屋 0.206
历市镇 CMR5360728 上桥头-黄泥塘 1.061
历市镇 CMR9360728 下围-贺楼背 1.438
历市镇 CMS6360728 蓝屋场-三拾把 1.107
历市镇 CMS7360728 农会-段尾 0.433
历市镇 CMT8360728 龙骨排-富田 0.697
历市镇 CMU0360728 迳面-寨下 0.541
历市镇 CMU1360728 下围-大坪 2.651
历市镇 CMU6360728 水陂-定和圩 0.484
历市镇 CMU9360728 新屋-上学堂 1.597
历市镇 CMV7360728 下新屋-寨背 1.012
历市镇 CMV8360728 黄沙村部-老屋 0.656
历市镇 CMW9360728 丰城-寨下 0.731
历市镇 CMY1360728 庙弯-下村 0.558
历市镇 CMY7360728 瓦桥头-方屋排 0.717
历市镇 CMY9360728 高坑尾-社前 0.514
历市镇 CMZ3360728 下坝-寨角 1.061
历市镇 CMZ9360728 下赖-新围 1.486
历市镇 CN04360728 英水-叶屋 0.366
历市镇 CN20360728 对门排-九户 1.133
历市镇 CN25360728 坳顶-下围 0.376

8
历市镇 CV05360728 山心至隘上 0.464
历市镇 CV12360728 汶岭至砂场 0.416
历市镇 CV13360728 汶岭至过路塘 0.670
历市镇 CV14360728 坝头至观音坐莲 0.589
历市镇 CV15360728 上坑至果园 0.360
历市镇 CV17360728 村部至曾屋 0.461
历市镇 CV18360728 村部至老屋 0.341
历市镇 CV23360728 石陂坑至老屋 1.015
历市镇 CV24360728 焦坑至石陂坑 1.090
历市镇 CV25360728 厚德路至定南中学 0.832
历市镇 CV26360728 巴黎印象至农商行 0.810
历市镇 CV27360728 恩荣至群贤路 0.771
历市镇 Cv44360728 象形-形象 0.537
历市镇 Cv45360728 象形-围里 1.181
历市镇 Cv62360728 汶岭-大岗 0.446
历市镇 Cv64360728 大路边-村尾 0.385
历市镇 Cv76360728 百罗排-百罗 0.374
历市镇 Cv91360728 杨坳-杨坑 0.485
历市镇 Cv92360728 梅路-杨梅前 0.831
历市镇 Cv95360728 刘屋-山尾 0.286
历市镇 Cv96360728 仙岭桥-岽背 0.900
历市镇 Cv98360728 大坑-桥头 0.914
历市镇 CZ07360728 东山-茶亭垇 3.667
历市镇 CZ26360728 路口至官桥头 0.564
历市镇 CZ29360728 小定公路路口至杉山 0.215
历市镇 CZ30360728 定南东至江背瓦桥头 0.271
历市镇 CZ49360728 路口至枫树 0.137
历市镇 CZ50360728 社下桥至带屋 0.214
历市镇 CZ52360728 河背至大坑路口 0.196
历市镇 CZ07360728 东山-茶亭垇 1.146
村道合计 152.728

附件 2:采购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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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1 定南县历 市镇 2024 年农村公 路养护 1 (1)养护、维修作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 护 技 术 规 范 》 、 《 公 路 桥 涵 养 护 规 范 》(JTG5120-202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流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规范》DB 3607/T 011-202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 理的实施意见》、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定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定府办字〔2021〕19 号)规定 要求执行,合同期内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县交 通运输局、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如出台新的规 范、规定、方案,按新的规范、规定、方案执行,同时养护质量必须达到评定良路的标准要求。 (2)费用组成: ①日常工作包括:整修路肩、路面保洁、公路绿 化养护、边沟及排水系统的疏通、桥涵养护、对 公路及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的修复(主要包括路面轻微受损坑槽修复、碎石等材料 进行路基路面整修、公路塌方清理、桥涵水沟维 修、路基修复,道路指示牌、警告标志牌、波形 护栏、中央护栏、标志、标线等。每处超过5平 米的路面维修、20方以上碎石等材料进行路基路 面整修、30方以上的公路塌方清理、桥涵水沟维 修、路基修复、新增道路指示牌、警告标志牌、波形护栏、中央护栏、标志、标线等,因此项存 在不可预见性,经业主方批准实施以实际发生计 量为准,费用从取消养护路线路段的养护费用中 计取或另外申请资金计量。在上述工程量范围内 属日常养护范畴。 ②巡查、车辆、道路维修机械、人员工资保险等 10 费用; ③其它国家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要求如提供一定 的扶贫就业岗位,乙方应落实安排;

④储备充足的公路养护应急抢险物资和机械。 ⑤具备一定组织抗洪抢险能力。 (3)设备要求:割草机 20 台,装载机 5 辆,挖 掘机 3 台。 (4)人员:每 6 公里至少配备 1 名固定专业养 护人员。 (5)日常养护工作内容: ①落实具体办公场所,每季度制订养护计划方案 以公司文件的形式报送一份至定南县历市镇人 民政府备查。 ②日常养护:不定期整修路肩、路面保洁、边沟 及排水系统的疏通,保障路容整洁,割除路肩及 后边坡的长草;定期对公路及设施进行预防性保 养和轻微损坏的修复,主要包括路面轻微受损(每处 5 平米内混凝土路面维修)修复、边沟及 排水系统的疏通。 ③争创美丽生态文明路和示范样板路,里程和公 里:2条以上路线、20公里以上; ④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要 求,定期对沿线桥涵与其他公路附属设施的日常 检查保养。做好日常和经常性检查记录,并于下 月 2 日前报公路站备查,并落实桥梁检查责任人。 ⑤养护巡查:养护企业应成立养护巡查组,实行 每周巡查频率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公路养护 巡查记录及安全隐患、公路水毁巡查记录,并于 下月 2 日前报送公路站备查。 ⑥应急抢险物资应急抢险物资(如安全警示牌、交通锥、彩色警示带、爆闪灯、编织袋、砂包等)应自行配备,发生险情灾情时,应急处置中按标 准设置。 ⑦清理 20m³ 以下的小塌方,发生险情时应立即 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及时设 立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疏导交通。不在本协议内 的大中修、超过小修约定数量的水毁及路面大面 积修补由甲方另行安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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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统一养护服装:每个养护(班组)工人上路应 穿着统一养护服装(符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 定)。 (6)其他要求: ①若特殊原因(如公路升级改、扩建,大中修改 造,行政管理单位变动等原因),将取消某路段 养护,并扣除相应路段养护费用。 ②接受甲方对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养护路段 连续两次养护质量不到位的,且不按甲方通知书 要求整改到位的视为自动解除县道养护合同。 ③在养护生产作业中,项目实行养护总承包,即 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乙 方养护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建设和主管部 门。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 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 现场养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④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 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按文件要求办理农 民工实名制管理,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 安全保障措施。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 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 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 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 扣除相应款项。 (8)日常养护工作考核: 日常养护工作护考核详见《 年度 月 份公路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甲方每月对县道 养护质量进行检查,每个季度依据当季三个月平 均分进行得分。公路养护实行扣分制,以每条路 线为单位评分,定期检查总分 100 分,低于 90 分者,每降低 1 分扣该路线季度养护经费总额的 1%(被扣除费用用于其它小型养护维修项目等,因此项费用存在不可预见性,经业主方批准实施 以实际发生计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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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月份公路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办公场地和管理人员(满分 5 分) 落实具体办公场所,办公室配备 2 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得 4 分。专 职人员少 1 人扣 1 分,养护人员少 1 人扣 1 分,日常管理、养护等工 作制度未上墙扣 2 分。
养护计划方案(3 分) 应将每季度的养护计划方案以公 司文件的形式报送一份至甲方备 查。(以书面材料为准),方案不 合格或未及时提交不得分
2 日常养护、公路小修 维护 (满分 40 分) 不定期整修路肩、路面保洁、边沟 及排水系统的疏通,保障路容整 洁,割除路肩及后边坡的长草。路 肩未及时整理、存在高路肩、路肩 冲沟,每公里 3 处扣 1 分;路肩上 有垃圾或堆积物每处扣 1 分
每处超过 5 平米的路面维修、20 方以上碎石等材料进行路基路面 整修、20 方以上的公路塌方清理、桥涵水沟维修、路基修复未达到质 量、安全要求的发现一处扣 3 分,并进行返工或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定期(每月一次)对公路及设施进 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的修复,主要包括路面轻微受损修复、路面 坑槽修补、边沟及排水系统的疏 通。发现未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每公里 3 处扣 1 分;路肩上有垃圾 或堆积物每处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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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路面清扫不彻底,存在砂土等 杂物,路容不整洁,每公里 3 处扣 2 分
边沟清理不干净、有杂物未达到要 求每 20 延米长扣 1 分;边沟淤塞 每处扣 1 分
3 按《公路桥涵养护规 范》(JTG5120-2021)要求,对沿线桥梁与 其他公路附属设施的 日常检查保养。(满 分 15 分) 按 《 公 路 桥 涵 养 护 规 范 》(JTG5120-2021)要求,对沿线桥 涵与其他公路附属设施的日常检 查保养,并于下月 2 日前报公路站 备查,并落实桥梁检查责任人。未 提供合格检查记录或提供虚假记 录的扣 5 分
4 养护巡查(满分 10 分) 养护企业应成立养护巡查组,实行 每周巡查频率不少于一次,并及时 填写公路养护巡查记录及安全隐 患、公路水毁巡查记录,并于下月 2 日前报送公路站备查。每周巡查 频率少一次扣 2 分
存在安全隐患、公路水毁未及时上 报的一处扣 2 分;被相关部门反映 或群众信访投诉的一次扣 3 分
5 应急抢险物资应急抢 险物资(如安全警示 牌、交通锥、彩色警 示带、爆闪灯、编织 袋、砂包等)应自行 配备,应急处置中标 准设置(满分 10 分) 应急物资不齐全无法满足养护安 全需求的,扣 5 分
发生险情灾情时,应急处置中未按 要求设置临时防护设施的一处扣 2 分
因养护企业日常工作管理不到位,某项具体工作被相关媒体、部门反 映,群众投诉举报的一次扣 4 分
6 清理 20m³ 以下的小 塌方,发生险情时应未能及时清理 20m³ 以下的小塌方 一次扣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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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 全隐患,不能立即消 除的及时设立安全警 示警告标志、疏导交 通。不在本协议内的 大中修、超过小修约 定数量的水毁及路面 大面积修补由甲方另 行安排实施。(满分 15 分) 未及时设立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疏 导交通的一次扣 3 分
7 每个养护工人上路应 穿 着 统 一 养 护 服 装(符合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规定(满分 2 分) 每个养护(班组)工人上路应穿着 统一养护服装,每一人未按规定着 装扣 1 分

考核人员: 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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