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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业龙城23#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项目代码:2301-410311-04-01-57045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建业龙城23#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建业龙城23#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项目代码:2301-410311-04-01-570452)
2、项目概况:23号地拟建区域由3栋住宅(31栋、32栋23层,33栋7层)、 S2栋 9 班幼儿园、S3栋商业及2层地下车库等业态组成,住宅用地:22621.66平方米(约33.93亩),容积率2.15,建筑密度31.11%,绿地率31.43%;总建筑面积:74082.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566.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515.66平方米。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兴洛东街东、长兴街以西、香山路以南、伊洛路以北区域。
4、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4-013    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4)0039号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元(含税)(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图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建业地产工程交付标准手册》规定的相关工程内容、总承包施工范围及总分包界面划分标准(附件1)中的相关工程内容、同前期已施工车库的对接、项目西侧市政道路的出入口等。 
9、工期要求:1097日历天。
10、质量要求:专用条款的约定及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一次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无安全伤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达到洛阳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资料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竣工验收资料须有不少于四方(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诺中标后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材料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它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担任职务,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出具承诺书)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依法限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1)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2)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3)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兴洛西街交叉口建业龙城售楼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156686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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