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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茂兰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乡镇(农文旅融合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县茂兰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乡镇(农文旅融合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县茂兰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乡镇(农文旅融合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71b40b5-8695-485d-af6e-3ea5edb22cd0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f71b40b5-8695-485d-af6e-3ea5edb22cd0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云县茂兰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乡镇(农文旅融合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该项目位于临沧市云县茂兰镇。项目包括:1、茂兰村康养旅游产业提升:街道厕所改造提升3座配套管网等设施;集镇饮水管网DN200热镀锌钢管改造提升5公里,新建茂兰村高家庄组、田心组饮水管网PEDg25管6公里;垃圾房4个配套垃圾桶等设施,垃圾收集亭16个配套垃圾桶等设施,垃圾桶更换40个,短距离垃圾清运手推车30个等,概算投资88万元。2、安乐村文旅融合产业提升:日处理20吨污水处理系统一件配套格栅井、厌氧池一座、氧化塘、观测井、污水管网等设施;农耕生产步道1km;垃圾收集亭6个配套垃圾桶;河道治理2公里等,概算投资92万元。3、拨还河村草山旅游产业提升:拨还河村草山景区沿线打造生态产业步道1公里;草山入口4米宽畜牧生产道路铺垫碎石240米配套栅栏等设施;畜禽露天天然饮水池2座配套输水、抽水等设施;畜禽粪污简易堆肥池2座;草山防火瞭望台1座;草山防火应急演练滑草通道1套;休闲座椅50套;垃圾收集亭6座配套垃圾桶等设施;草山入口沿线路灯40盏;公厕1座配套蓄水池、管网等设施;生态停车场1个;应急避难场所1个配套帐篷等设施;畜禽产业步道3公里;新建小型饲草基地1座,配套牧草、围栏、割草机、管网等设施;供电设施配套;周边黄土裸露治理1500平方米等等,概算投资32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通过评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的施工图设计为准。f71b40b5-8695-485d-af6e-3ea5edb22cd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30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县农业农村局 (0883-3080971)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2024年04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临沧市”,切换至“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县茂兰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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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弘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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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400191001001
标段名称: 云县茂兰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乡镇(农文旅融合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1 09:00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厅(云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需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即方案设计、方案深化(修订调整)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同时,所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招标人、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评审或审查,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实施)过程、竣工及工程(服务)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驻场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地质勘察(若有)由设计单位负责实施(勘察费包含在内)。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工作以合同签订为准。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包括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以合同签订为准。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该项目位于临沧市云县茂兰镇茂兰村、安乐村、拨还河村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贰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贰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
1.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1.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1.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企业)或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书面承诺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完成。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要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目前无在建项目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的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要体现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至少承担过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
2、施工业绩:至少承担过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
注: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包含在建和已完成工程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1、项目其他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的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承诺书。
2、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信誉要求:
3.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并作出书面承诺;
3.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作出书面承诺;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
3.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
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网页截图及承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函,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其他补充事宜
5.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本项目原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现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5.2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4-29 14: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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