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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乡村振兴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396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淮淀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乡村振兴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396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32001.91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乡村振兴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村庄道路恢复工程和污水工程。村庄道路恢复工程: 对村内道路进行修缮和提升,维护农村道路整洁,包括村内路网砖道改造提升和水泥路修复工程。道路恢复工程共含乡村道路 99 条,其中沥青道路3条,路面宽度 7米,总长度约为 4.467 千米,水泥混凝土道路3 条,路面宽度 7米总长度约 2.869 千米; 砖道 93 条,路面宽度 4.5-7 米,总长度约 78.609 千米。污水工程: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场站收集处理村庄生活污水。新建 De75-De160 负压收集污水管线 138.5千米,户厕改造及污水入户管道 127.5 千米;新建污水处理站3 座规模均为 300t/d。
2.2.建设地址: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乡村振兴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乡村振兴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中标单位完成本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乃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所有工作。本标段投资额为22737.42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乡村振兴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2、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同时具备以下1)、2) 项资质:1)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本项目应配备:(1)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结构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①设计结构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②建筑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副项目经理 2 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④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⑤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6、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并关注本项目。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27 09:30:00至2023-10-09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详见八、其他公告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8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0-18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获取方法:现场现金获取或网上电汇获取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30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公对公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银行帐号: 341558801301 注:转账时需备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 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印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317124266@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付款凭证、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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