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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一期新建工程配套总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一期新建工程配套总集成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11607),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采购内容:
2023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一期新建工程配套总集成,包括项目整体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测、保修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源系统:2套10kV高压配电系统,6套2000KW柴油发电机系统(含降噪系统、2个30立方米的地下油罐、每台油机配置一个1立方米的日用燃油箱,交付时均蓄满),8套一体化电源配电系统,智能小母线系统,蓄电池系统,动环监控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等;
(2)空调系统:水冷集中空调系统(3套磁悬浮变频离心式冷水主机、3套板式换热器、3套冷却塔、3套冷冻水循环泵和冷却水循环泵,1套蓄冷罐,整栋楼空调主管网及一层、二层支管网,预留三、四层支管网接口),风冷氟泵空调,末端精密空调,电池室多联机,弱电间和电梯机房空调等;含全楼规划所需的冷却水补水系统,水处理系统,恒湿机给水系统,BIM设计,空调AI调优,空调自控系统等;
(3)电气系统:空调配电系统,机房和柴发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
(4)建筑装修工程:主机房及支持区内配套装修工程(隔墙、架空地板、接水槽等);
(5)机房工艺工程:本期需求的机柜(含接地、底座),ODF架(含接地、底座),机房地板,封闭通道组件,走线架布置,机柜配电、机柜光纤测温系统等;
(6)其他系统:运维楼ECC智能化系统(含内外两块各约30平方米LED大屏或一块约30平方米LED大屏和约30平方米拼接投影、配电、网络地板等),空调AI调优管控系统,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能耗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平台等。
1.1.2采购预算:不含税13523.11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436.17万元,CQC认证费76万元,暂列金5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12510.94万元,其中通信工程部分9846.62万元,机电工程部分2664.32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类别
预算金额(万元)
分项名称
分项预算(万元)
备注
1
服务
设计费
436.17
设计费
436.17

2
CQC认证
76.00
CQC认证
76.00

3
通信工程
机房电源工程
6099.45
电源工程
5762.38

电力电缆安装工程
337.07
附属安装工程
4
空调系统工程
2036.82
末端空调及配电工程
1151.15

电力电缆安装工程
885.67
附属安装工程
5
机房工艺工程
1013.64
客户配套工程
886.04
机柜、PDU、热通道等安装工程
电力电缆安装工程
42.95
附属安装工程
桥架安装工程
65.26
附属安装工程
ODF安装工程
19.39
附属安装工程
6
机房装修及配套工程
696.71
机房智能化报警消防综合管理等工程
560.77

机房及ECC装修工程
135.94
附属安装工程
7
机电工程
空调系统工程
2664.32
空调主机及配电工程
1578.75

管道安装工程
814.18
附属安装工程
阀门安装工程
271.39
附属安装工程
8
暂列金
500.00
暂列金
500.00

9
合计
13523.11
/
13523.11


1.1.3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1.4质量要求:合格。
1.2 计划工期:
(1)第一节点(设计节点):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清单编制;
(2)第二节点(施工节点):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 180 个日历天,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通过初验。
1.3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大龙湾E2路与吴越路交叉口西北角。
1.4承包方式:总集成模式,包括设计、施工及采购。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3投标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的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负责通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要求;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负责机电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要求。
注: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
2.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团队成员:
1.设计团队成员: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设计负责人及至少3名设计人员,其中设计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要求。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承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负责机电工程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人员(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通信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进行复用,其他人员均不得复用,否则复用人员不予认可。
②须提供以上全部人员清单(注明相应岗位)、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注册一级建造师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非第三方代缴),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姓名、社保缴纳月份清晰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2.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至少一份数据中心类配套设备工程设计合同(至少包含电源系统类、机房工艺类及暖通空调类3个专业),且单份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施工业绩(同一份合同业绩只认可一次):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至少一份数据中心类配套设备施工合同(至少包含电源系统类和机房工艺类2个专业),且单份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若合同中涉及设备部分的金额也予认可)。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至少一份数据中心类配套设备施工合同(至少包含暖通空调类专业),且单份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若合同中涉及设备部分的金额也予认可)。
注:
①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类型也予认可,但须体现设计部分由投标人实施;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类型也予认可,但须体现对应施工部分由投标人实施;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上述设计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通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上述施工业绩(1)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上述施工业绩(2)的要求;
③数据中心类包含数据中心、IDC、通信枢纽、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互联网基地等。
④机房工艺类包含机柜、ODF架、走线架、配电柜等通信配套。
⑤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可辨。
⑥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⑦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不予认定。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牵头人应为承担通信工程施工的一方。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协议书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
2.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承担项目总承包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整体交付和安全生产,牵头组织项目实施。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2.8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再发包。
2.9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7.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
2.11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不接受该投标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5日17时00分至2023年3月1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选择“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与”。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再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标”,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默认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要求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数字证书(持有旧版iPASS硬件的用户尽早申请更换新版iPASS证书,以免影响业务工作),否则无法编辑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需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成安装,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iPASS数字证书服务咨询电话:010-88329999;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010-67882255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获取方式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15室。
本项目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只需提供纸质部分的除外)。如因“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评标,则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乔渊邦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733035650
提出异议的方式: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
书面方式:投标人将质疑函原件(加盖应答人公章)送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15室。
邮件方式:投标人应将对招标文件或公告的异议编制质疑函,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18715079305@139.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6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1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手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乔渊邦    手机:13733035650 
联系人:陈宇凡    手机:15695652713  
联系人:王俊明    手机:13295607036
联系人:胡文杰    手机:13275793190
联系人:覃杨
电子邮件:18715079305@139.com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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