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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安全鉴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53
项目名称:大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安全鉴定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14-2015)、《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开展水闸、泵站等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1、收集水闸、泵站等建筑物原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
2、在收集已有勘测资料前提下,补充必要的勘测内容:
3、必要时进行现场混凝土钻芯取样,进行室内试验,完成现场安全检测;
4、根据规范要求编制建筑物安全鉴定报告,并提出安全鉴定结论及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甲级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并声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4.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丰裕公寓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丰裕公寓1206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918488989@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河畔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2968335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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