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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24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HA-2024GLYH-JL1、HA-2024GLYH-JL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淮安市2024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HA-2024GLYH-JL1、HA-2024GLYH-JL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2024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省年度计划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全额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境内。
2.2 总体实施方案为:
(1)S601盱眙县段大修工程:601省道K0+000-K8+045段上行线,路段半幅全长8.045km。大修方案为: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11.25m宽沥青面层及基层总厚度约46cm(底基层向下多铣刨2cm),对底基层病害处理后加铺16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
(2)G344盱眙县段大修工程:344国道K248+370-K253+696上行线,路段半幅全长5.326km。大修方案为:一般路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11.25m宽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52cm,对底基层病害处理后铺设20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20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城区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范围内8.5m(有硬路肩路段10m宽)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48cm,对底基层病害处理后铺设18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
(3)S235与S331部分路段预防性养护(初定);
(4)G233 涟水县段大修工程:233国道K1411+797-K1416+308段,路段全长4.511km。大修方案为:铣刨老路9m宽范围(集镇段12m宽)沥青面层、二灰碎石基层与底基层共约42cm,对底基层病害处理后铺设16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兼调平层+16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6cm厂拌热再生SUP-20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连续住宅路段采用免振水稳碎石基层。
(5)G233淮阴区段大修工程:233国道K1441+041-K1445+473段,路段全长4.432km。大修方案为:铣刨老路9m宽范围(集镇段12m宽)沥青面层、二灰碎石基层与底基层共约42cm,对底基层病害处理后铺设16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兼调平层+16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6cm厂拌热再生SUP-20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连续住宅路段采用免振水稳碎石基层。
(6)S503涟水县段大修工程;503省道K3+340-K5+730段上行线,路段半幅全长2.39km。大修方案为:铣刨老路行车道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48cm(底基层向下多铣刨1cm),对底基层进行病害处理后铺设18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后+8cm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
(7)G205清江浦区段大修工程:205国道K1131+620-K1134+869段上行线,路段半幅全长3.249km铣刨老路行车道范围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52cm(底基层向下多铣刨2cm),对底基层病害处理后加铺20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20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
(8)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与应急抢修工程: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修复方式分为挖补、罩面与应急抢修三种情况,对于单个行车道(宽度不限)路面病害需要连续处理长度大于30m的为罩面情况,小于等于30m的为挖补情况。维修时分别铣刨沥青砼上面层或沥青砼上、下面层(若基层损坏则继续铣刨路面基层),实施沥青粘层或封层后,采用SUP-20沥青砼修复沥青砼下面层、采用SUP-13修复沥青砼上面层(若沥青砼面层挖补面积过小难以分层压实的,经同意后可采用SUP-20沥青砼一次性修补至沥青砼上面层),若基层铣刨的采用C20水泥砼或水稳碎石修复基层;根据交通运输部国评路段抽取情况以及上级下达的应急计划,由发包人指定对标段范围内国省道的部分路段行车道实施应急抢修。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监理标段,即HA-2024GLYH-JL1、HA-2024GLYH-JL2标段。
HA-2024GLYH-JL1标段负责601省道大修工程、344省道大修工程、331省道预防性养护及洪泽区、金湖县与盱眙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工程的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等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HA-2024GLYH-JL2标段负责233国道涟水县段大修工程、233国道淮阴区段大修工程、503省道大修工程、205国道大修工程、235省道等预防性养护工程及涟水县、淮阴区、淮安区、清江浦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淮安工业园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工程的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等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限
HA-2024GLYH-JL1标段:监理服务期约为2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7个月(大修施工工期为168个日历天,路面维修施工工期为275个日历天,具体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为准);大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路面维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HA-2024GLYH-JL2标段:监理服务期约为2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7个月(大修施工工期为168个日历天,路面维修施工工期为275个日历天,具体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为准);大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路面维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5 监理机构设置: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其中HA-2024GLYH-JL1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HA-2024GLYH-JL2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一个,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0.8款。
3. 投标人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
3.1.2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监理合同总里程不少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主要人员要求
HA-2024GLYH-JL1标段:
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2)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1个单项监理合同总里程不少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3)无在岗项目。
HA-2024GLYH-JL2标段:
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2)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1个单项监理合同总里程不少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3)无在岗项目。
②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2)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1个单项监理合同总里程不少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3)无在岗项目。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可以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项目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社保缴费证明(提供项目当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9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检测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10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评分排名均为第一时,则推荐优先级为HA-2024GLYH-JL2标段、HA-2024GLYH-JL1标段,其他标段不再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相关资料,但需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206元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安排;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安排。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淮安瑞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成发展大厦7楼
邮 编:223010
邮 箱:hark8888@126.com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7-83871996   
8.其他
8.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
8.3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5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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