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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202404096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324.176399 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园路铺设约1016平方米,新建花岗石侧石约940米,太阳能庭院灯10套,
给水管铺设150米,地面绿化2345.6平方米,新建碧道约8300平方米,新建沥青道路1081
平方米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
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级②投标人拟
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
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
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
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
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入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
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入。
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
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7日00 时00分到2024年05月24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七、其他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
政府现对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贝社区。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园路铺设约1016平方米,新建花岗石侧石约940米,太阳能庭院灯10
7qq 套,给水管铺设150米,地面绿化2345.6平方米,新建碧道约8300平方米,新建沥青道路1081
平方米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
补充说明,承包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
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3,241,763.99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4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23时59
分。
2、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至17时30
分(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文档)每套人民币100元,由收款单位开具
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6月7日09时30分;
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5、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6、递交投标文件戳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报名指
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入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级②投标人拟
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
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
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
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
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
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
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有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0 1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ycaigou.com/)、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
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
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五、本公告在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ycaigou.com/)、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相


同渠道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
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
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
的(如有)。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就参加庙贝社区容貌品质提升工程(二期)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入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


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入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入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
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
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
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
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
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
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
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
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
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
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
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
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
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
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
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
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
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
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
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guoyao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guoyaocg@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盂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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