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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食堂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YBIEX-F1001)(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某部食堂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14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 1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2024-JYBIEX-F1001
预算金额:25万元(实际结算以发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肉类、水产品、禽蛋、速冻食品、油类、蔬菜、水果、调料、奶品饮料、杂粮(不限于上述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暂定1年,采购人根据服务满意情况决定是否采取“1+1”模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服务期最多不超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派的配送人员均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如采购人发现服务期间菜品不合格、质量不达标或短斤缺两等行为,有权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具体金额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如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能够做到正常保供,否则愿接受采购人处罚,具体金额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1410室)
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以下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如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承诺函);
(9)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12)拟派配送人员有效的健康证。
(13)投标人书面承诺:如采购人发现服务期间菜品不合格、质量不达标或短斤缺两等行为,有权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具体金额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如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能够做到正常保供,否则愿接受采购人处罚,具体金额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4.方式:网上发售。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所需提供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供应商递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mcxzb3part@163.com。
5.售价: 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采用银行汇款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将款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建东街支行
账    号:154048630380
行    号:104191003689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方式:初一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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