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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N5115262023000063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7栋 7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珙县 1.检验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均衡完成抽检任务。 2.成交供应商须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从事检验工作,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3.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并遵照抽检当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检验检测活动中无重大差错或责任赔偿案例;抽样检测程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专业的独立采样服务,安排2名及以上人员与专用车辆原则上每2月开展一次采样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抽样期间工作人员和车辆等费用及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5.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局要求提供采样单、封签等,对每个抽检样品统一编号、登记、封存。采集完毕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6.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标签不得涉及企业信息。 7.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对样品信息及检测结果进行汇总。样品送检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样品信息及检测结果汇总表直接交付委托检验的监管部门。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检验结果,也不得报告上级或其他单位。 8.检验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撰写《食品安全抽检与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书》,对本项目涉及的抽检数据进行总结分析,为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成交供应商应在半年和年度及时将《食品安全抽检与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书》及工作总结报采购人。 9.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项目抽检监测任务进度安排情况、内部质量控制情况以及检验检测数据可靠性等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监督抽查,抽查采用盲样考核、现场督导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进行。 10.此次抽检任务在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三个环节抽样,具体由采购人安排,涉及珙县13个乡镇(全部乡镇),距离县城最远超过100公里,需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任务;完成本项目所涉及抽样费、样品检验检测费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国家抽检监测系统搭建县级抽检任务录入平台,并确保每个抽检任务在抽检时录入平台并能及时反应检测结果以便后期处置。 12.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川市监办〔2021〕133号)要求,规范处置备份样品。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任务,每次抽样完成后2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79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尹(评审小组组长)、凌寿强、张永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38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珙县财政局下达的《珙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51152623210200000393[2023]00115),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品目编码:C16090000,品目名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珙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065801,地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4.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7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5.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6.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14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磋商文件(2023080701).pdf
8.18评审报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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