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2024年迎春花市花桔区A6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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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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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441323-2023-0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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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惠东[2023]032号项目GJB2023-138标的 | ||
标的名称 | 惠东县2024年迎春花市花桔区A6档 | ||
标的编号 | GJB2023-138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交易机构名称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东县2024年迎春花市花桔区A6档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441323-2023-032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12-28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138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01-12 10:00:00 |
底价(万元): | 0.287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287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1-12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4-01-12 10:10:00 | ||
成交人: | 王利兴 | 成交价: | 0.297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惠东县2024年迎春花市档位经营权转让相关说明 惠东县2024年迎春花市设置点安排在县城银基商贸城广场,分设春联区和花桔区。档位竞价方须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平台按照“公平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花市档位的经营权。 一、关于迎春花市竞价构成的说明: 惠东县2024年迎春花市档位竞价构成包含场地租赁费、相关设施建设费、场地租赁市场询价费、挂牌低价评估费、发布转让公告费和活动场所卫生保洁、清场及临时用水、迎春花市日常管理费、交通组织费等。 二、关于竞得人相关要求的说明: 按评估底价收取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公示无异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内(即在签订《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与惠东县利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花市档位经营权转让合同(详见附件),若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成交价款的或不按规定签订转让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为自动放弃档位经营权。 三、迎春花市竞价条件: 竞价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 四、对迎春花市经营的相关要求: 1.花市各类商品须在2024年1月25日后方可入市经营,花市须在2024年2月9日晚上18时前自行撤市完毕,撤市时应保证将其所有物全部按时撤离,否则将视为系其丢弃物。 2.花市内经营商品严格限定为鲜花、年桔、盆景、利是封、春联、灯笼、年画等应节物品,严禁在花市点内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严禁在花市内经营其他易破损的陶瓷、奇石类商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类商品。 3. 迎春花市各档位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商品,不得随意扩大摆放范围和搭设、加建棚架,不得随意损坏迎春花市场所的路牌、路灯、街砖、花草树木、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不得将机动车辆驶入人行道或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 4.严禁在花市内生火造饭、拉设交流电等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承包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罚款、相关责任事故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6. 其他未尽事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档位经营权转让合同内容为准。 惠东县利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