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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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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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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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57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监理)已由 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岚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岚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HBAD-2024-36-2 2、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西大街3、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18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47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67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064.00平方米。 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毕止。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 技术标进行评审。 投诉受理: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13-5900075。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 09:00至2024-05-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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