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湖北省中心】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隧道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招标HBSDXF-1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004GL-015007001)

【湖北省中心】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隧道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招标HBSDXF-1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004GL-0150070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隧道消防工程HBSDXF-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202004GL-015007001
根据《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隧道消防工程HBSDXF-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了招标文件的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1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
1、招标公告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修改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招标公告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第17项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修改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补充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10款第10项:“3.10.10 评标办法中将2.1.1(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拆分为:(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内容: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报价;(2)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内容:工期、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联合体投标人。评标办法中将2.1.2“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拆分为:(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组成部分;(2)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内容: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的其他情形(一)、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4、本次补遗制作了澄清答疑文件,请各投标人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修改后重大偏差一览表如下: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消防专项验收合格”的规定。
8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9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条件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11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3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面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4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注册资本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5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1座单洞连续长度不少于3000米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列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
(1)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若由项目业主直接发包的隧道消防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消防验收意见书),上述材料的扫描件。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最低要求指标的,还需另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若不是项目业主直接发包的隧道消防工程,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消防验收意见书)+项目业主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任何联合体形式业绩不予认可。
6、“近5年”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6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7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座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座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近5年内担任过1座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列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资格。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②若由项目业主直接发包的隧道消防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消防验收意见书),上述材料的扫描件。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最低要求指标的,还需另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若不是项目业主直接发包的隧道消防工程,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消防验收意见书)+项目业主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安全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最低要求指标或任职资格的业绩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项目总工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
安全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6)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7)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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