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徐志摩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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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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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海宁徐志摩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海宁徐志摩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徐志摩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文物保护所,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西山景区内。
2.2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对徐志摩墓修缮及周边绿化景观等提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概算投资约42万元。计划工期: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文物责任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小型工程主体登录(新)登录”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硖石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东路552硖石街道办事处四楼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文物保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西山路542号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02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2024年 5 月 17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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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海宁徐志摩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徐志摩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文物保护所,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西山景区内。
2.2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对徐志摩墓修缮及周边绿化景观等提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概算投资约42万元。计划工期: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文物责任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小型工程主体登录(新)登录”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硖石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东路552硖石街道办事处四楼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文物保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西山路542号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02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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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2024年 5 月 17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文物责任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
7 | 进浙施工备案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施工备案相关证明资料 |
8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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