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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及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及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2-410173-04-01-521253号、2402-410173-04-05-3920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及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方案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404071                 
2.3项目工程概况:
1.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东路以东、荆州路以西、皛店路以北、兴朋路以南。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10332.35万㎡(约915.5亩),总建筑面积约33.7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字展贸城综合体、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
2.中原高铁港配套公共设施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广顺二巷以东、荆州路以西、皛店路以北、兴朋路以南。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1179.57万㎡(约121.77亩),本次实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8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交流中心综合体、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
2.4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约50亿元。
2.5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方案设计(含建筑(地上+地下)、结构(含钢结构)、外立面(含幕墙)、室内精装、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建筑(地上)、结构(含钢结构)、外立面(含幕墙));配合施工图审核、主导建筑效果相关材料的选型定样等相关配合工作。
2.工程设计服务范围:配合参与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评审、配合参与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定期参加设计巡场,解决现场施工相关技术疑难问题,确保建筑效果完整呈现。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2.7设计周期:定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0日历天内根据初步修改完善意见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送审稿报招标人审核,后续节点满足招标人要求。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初步设计、专项设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设计负责人要求:至少具有一项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同类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
注:业绩时间(2014年1月1日以来)指合同签订时间,设计负责人业绩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中标公示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且中标公示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至少有一项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不体现姓名的可补充竣工验收证明等发包人出具的任一项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5月23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流程及规定,综合考虑由联合体牵头方作为投标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全流程】,否则在投标过程中由于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承诺书);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180号金融广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地址: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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