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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组织单位: 装备-新疆骏晟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FWXM202312270002
招 标 公 告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工 程 名 称
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项目
运 输 地 点
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现场指定机位
2
招 标 范 围
塔筒运输55套风力发电机组的塔架、法兰、塔内结构件(包含塔架内外爬梯、塔筒内的外部平台及外部维修平台),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2.1 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项目标段Ⅰ(30套),单套重量302.183t,总重:9065.49t。货物自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至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现场指定机位车板交货。拟采用陆地运输方式进行。
2.2 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项目标段Ⅱ(25套),单套重量302.183t,总重:7554.575t。货物自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至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现场指定机位车板交货。拟采用陆地运输方式进行。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且标书分开编投,开标时,每个标段单独评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当两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整体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调整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3
质 量 标 准
运输方负责货物装车后的加固、捆绑,确保运输质量和运输安全,运输安全由运输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应提前做好检查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避免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如货物损坏、丢失按当前市场价赔偿。
4
工 期 要 求
1、按招标方通知,投标方车辆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按约定的时间到达装车地点。为使合同货物顺利运抵交货地点,投标方应充分考察运输道路情况,并根据道路情况选择运输车辆。
2、如因投标方未能采取有效的运输方案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运抵现场,造成工程延误,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完成55套塔架交货后运输项目结束,因业主原因推迟供货招标人不补偿中标单位任何费用。
5
投标人的资质
1、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已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ysd002060.com:8181/)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格;
3、投标人提供最近2年的运输业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
4、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8、运输方必须同时具备2套(10台)以上车辆承运塔筒的运输能力,且车辆各项性能满足本项目塔筒货物运输要求。由于本项目底段塔筒最大外径超过5.3米,运输此段塔筒的运输车辆必须有升降功能。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6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简介
(4)服务流程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6)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 )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有效)
(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加盖公章有效)
(9)运输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
(10)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近2年承运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1)运输方案(含探路报告)(加盖公章 ),未提交探路报告的投标文件无效
(12)各投标人必须提供车辆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明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参数信息、车辆自有或合作调配等),运输过程中车辆的具体安排,如遇工期紧车辆调配紧张采取的备选方案等一切确保工期的措施。
投标文件份数
各投标人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料外,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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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电汇,保证金提交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骏晟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65  2325  0927  61789J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台支行
银行账号:6500 1626 7000 5250 0955
联系电话:0994-8265800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与我公司有款项未付清,可将其中3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出具承诺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条或承诺函,该投标保证金凭条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函件必须先发送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邮箱(1096197028@qq.com),投标方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作废。
8
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日期:2024 年01月 09日;
截止时间: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9
投标有效期限
  60  天(日历日)
10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香山大道新光路13号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香山大道新光路13号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收件电话:15217609108
收件人:江程琳
1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日期:2024 年01月 09日
开标时间: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香山大道新光路13号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12
评 标 办 法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合理综合评标法,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对投标报价、运输方案、运输资质及业绩证明材料三方面综合评审。本次招标标段Ⅰ《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30套)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项目与标段Ⅱ《新疆昌吉奇台县昌吉国投180万风光氢储一体化一期第二标段风电场项目(25套)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项目招标同时进行,开标时,第一、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均可进行二次报价,定标时,两标段中标单位不能是同一投标人。
1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只能按其选定的一个方案进行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4
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限价
标段Ⅰ(30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184.50万元),标段Ⅱ(25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5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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