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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水泥询价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 价 公 告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 水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滨江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定位为保障性还迁房,建设内容主要由3栋10层、30栋11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91228.34m2,总建筑面积144849.5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7235.28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34.33m2,其他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274.49m2,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400.57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704.85m2。共涉及1241套住宅,其中拆迁安置住房837套,对外销售住宅404套。机动车停车位8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个。容积率:1.58;绿地率:35.02%;建筑密度:17.70%。

二、工程地点:荆州市江陵县富民路-道路

三、询价标的详情:

材料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计(元)

备注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32.5



740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R



560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32.5R



4000






合计



5300




备注:1、报价含: 13%专票,材料费、运输损耗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由投标人材料出厂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 按月办理结算,乙方凭结算单和与结算单相符的全额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甲方按照财务计划向乙近支付不大于本次结算账金额70%的货款,该项目结束后90日内付尾款,扣留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后无息支付。

3、其他要求:无 。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兵团建工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六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兵团建工集团相关项目。
联系人及方式:潘柏铭13199892055
需求组织:市政轨道交通集团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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