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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lycq202405-007
滁州市第二小学将于2024年05月27日10时至2024年0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5月27日10时至2024年05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共计一个标段,主要拆除建筑物概况:综合楼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三层建筑面积为1857.26㎡,评估单价为52.7元/㎡,评估总价为:97878元;车库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层高2.5米,建筑面积为236.4㎡,评估单价为51.84元/㎡,评估总价为:12255元;操场塑胶跑道面积为4832㎡,评估单价为4.23元/㎡,评估总价为:20439元;操场硬化地坪厚度20cm,面积为4296㎡,评估单价为4.23元/㎡,评估总价为:18172元,合计总价为:148744元。不包括办公设备等动产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起始价为:148744元;竞价保证金:1.4万元;加价幅度为:3000元或整倍数;
1、本项目须拆除地面以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项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交付前的完整性,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拆除的所有材料归中标人所有,有关废渣等清运、卫生、城管、环保、安全、保护等工作、广告及围挡及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标的物的现状具体以竞价人现场实际查看为准。
2、本次拆除过程中涉及的泵房面积为128.82平方米、道路、硬化场地(除操场外)不予拆除。
3、最终面积以测绘单位的测绘面积为准。
4、对标的物的现状及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测算并综合考虑竞价。成交价款即为合同价款,发生的相应风险及亏损等 均与项目单位及代理机构无关。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本项目不得转包,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相关费用。
3、请竞价人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内容,合理竞价。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竞得,将没收竞价保证金,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请竞价人谨慎操作。
4、工期要求: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要求在 1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次全部拆除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拆除的,按 5000 元/天罚款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5、竞得价款的收取: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项目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成交价款,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项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项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竞价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退回。
6、履约保证金: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0%;
收款单位(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城建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1313000403548      
缴纳时间:竞得单位在收到竞得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
退还方式及时间:竞得人拆除完毕、清运完建筑垃圾后,经处置单位验收场地合格后,竞得人若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十个工作日内退回。
三、施工要求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环保要求采取持续湿法作业,进行防尘覆盖、一天须有四次洒水。拆除施工工地需在5日内全面完成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5M)设置。建筑物拆除完成后,需在2小时内覆盖,7 小时内转运。拆除机械进场后须向处置单位上报车辆车型及车牌号,上报施工车辆离场需向处置单位报备,场地内的拆除机械须于半小时内随叫随到。垃圾清运、覆盖、围挡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处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竞得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3、竞得人在施工前必须向安全监督部门主动报备,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安全线、安全网,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竞得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一概由竞得人负责;
5、竞得人应做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附近群众在沿途卸车、哄抢,在堆放场地严防因堆放和防护不当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
6、竞得人未经处置单位同意不得利用拆除场地作其他用途使用;拆除的整个过程的施工安全及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7、竞得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处置单位要求进行拆除并达到场平地清,无论竞得人采取何种机械和措施进行拆除,所有机械设备费用、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处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竞得人应认真组织施工,注意安全,现场拆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拆除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安全线、安全网,若发生一切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均由竞得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9、为保证拆除进度,竞得人须保持不少于两台拆除设备在现场以供处置单位调度,若施工机械出现故障,竞得人须在两小时内使拆除机械维修完毕并返场施工或安排其他拆除机械进场。
10、处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移交前的完整性,拆除过程中任何物件及附属物丢失等,均与处置单位无关,处置单位概不负责。
11、竞得人按要求健全拆除日志、台帐、会议纪要、安全资料等,自觉主动接受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12、竞得人必须规范拆除行为,依法拆除,持证拆除,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暴力手段拆除。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置单位将予以批评、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罚,并保留提起司法诉讼的权利。
四、起始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位于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857.26㎡;车库建筑面积为236.4㎡;操场塑胶跑道面积为4832㎡;操场硬化地坪面积为4296㎡。
起始价为:148744元;
竞价保证金:1.4万元;
加价幅度为:3000元或整倍数。
五、本次项目由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给代理机构。
六、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5月27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45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保证金”。
注意:1、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七、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中标后提供原件)
2、企业具有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提供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和建造师安全证)
3、需提供一项拆除业绩;(中标后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4、竞得人必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竞得人需提供一份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及人员证书复印件。竞得人在施工期间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能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中标后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1-5条相关材料。竞价人竞得后必须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于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提供至项目单位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八、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7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2、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5月23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
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售单位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主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段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十、特别强调:
    1、拆除工地必须采取连续封闭围挡;围挡必须先建成,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开始房屋拆除施工作业;
2、房屋拆除过程中必须实行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湿法作业,确保扬尘得到有效管控;
   3、建筑垃圾(渣土)必须及时清运;
   4、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和覆盖;
   5、治理扬尘管控公示牌:竞得人需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管控措施、管控时间;
6、拆除过程严管严控:
(1)机械拆除必须辅以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2)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
(3)拆迁现场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保证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4)乙方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凌空抛洒,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7、施工现场需满足扬尘污染6个100%,具体要求为: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出入车辆100%冲洗;
(3)拆除工地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6)物料堆放100%覆盖。
十一、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小学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等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价人必须开设账户。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e)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小学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公司: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5月14日
竞价须知(1).docx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371号综合楼及操场等拆除工程(二次)交易公告.pdf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标段介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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