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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绵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井陉县绵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976000211002002
招标内容:

井陉县绵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绵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井陉县绵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地点:南峪镇、天长镇绵河河道;项目性质:灾后重建;建设期限:2024年9月至11月;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项目招标完成后,由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作为法人组织实施。监督部门:井陉县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311-82022017;井陉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11-8202293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1.3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为小微企业预留45%份额。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提示:(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311-68121054、19933086978。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公告发布与澄清修改的通知:项目公告将在以下媒体网站发布: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对于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以更正公告方式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内容同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形式一并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否则后果自负。(三)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审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1 12:00至2024-05-28 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engxin.com)、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井陉县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角旺角国际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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