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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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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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监理
递交时间:2024-02-22 11:07
递交时间:2024-02-22 11:07
文件编号 | E3506230601800216005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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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3-12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32,04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3-12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采用网上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监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潜在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1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内已完工的建安费不低于4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②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中标价55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长度≥7.0Km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水利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2分,满分2分。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以专监或总监身份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中标价55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长度≥7.0Km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水利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人每项加2分,满分2分。投标人业绩条件设置过高,具有明显倾向性,存在为某投标人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问题①回复:本招标文件并没有投标人具备201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内已完工的建安费不低于4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要求,请核对。问题②回复:本工程建设范围比较广(包括闸、坝、护岸、截污工程、生态工程等综合治理)、项目分散、施工工艺较为复杂等具体特点,按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本项目人员证书和业绩是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版)规定的类似人员业绩指标和参考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规定设定为不超过本项目总投资的2/3。本项目人员资历和业绩设置并不存在投标人业绩条件设置过高,具有明显倾向性,存在为某投标人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补充完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的如下内容: 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10分; ②具有(1)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3)工程监理专业高工;满足以上其中一项且以总监身份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中标价55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长度≥7.0Km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水利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0.5分,以此类推,同时具备满分2分。 三、开标时间延期及投标保证金的说明如下: 1、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3月12日09:00;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03月11日17:00前。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进行补充完善。 说明: ①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睿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2月2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