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康美镇渡芸沟清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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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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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安市康美镇渡芸沟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康美镇渡芸沟清淤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MK【2024】QZ-011号;
建设地点: 南安市康美镇;
工程规模:工程最高控制价771080元;
招标控制价(发包价): K值10%,发包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南安市康美镇渡芸沟清淤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叁仟 元,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根据《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南政办〔2016〕251号)文件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一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C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书面招投标。
4.2.招标参加投标者,在 2024 年05月15日至 2024 年05月21日到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工程交易卡(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为:南安市柳东社区成功街395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22日 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分至 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工程交易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其他”栏、“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及“康美之恋”公众号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安市康美镇
邮 编:3623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柳东社区成功街395号
邮 编:3623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0595-86366939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康美镇渡芸沟清淤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MK【2024】QZ-011号;
建设地点: 南安市康美镇;
工程规模:工程最高控制价771080元;
招标控制价(发包价): K值10%,发包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南安市康美镇渡芸沟清淤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叁仟 元,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根据《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南政办〔2016〕251号)文件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一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C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书面招投标。
4.2.招标参加投标者,在 2024 年05月15日至 2024 年05月21日到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工程交易卡(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为:南安市柳东社区成功街395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22日 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分至 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工程交易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其他”栏、“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及“康美之恋”公众号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安市康美镇
邮 编:3623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柳东社区成功街395号
邮 编:3623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0595-86366939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