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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期南宁市江南区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公告(周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南宁市江丰粮食收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09:30在交易中心举办南宁市江南区储备粮电子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09:30分。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品名
年份
数量(吨)
珍桂稻
2020
713.310
合计
713.310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20419期南宁市江南区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二)》,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买方须在2022年4月18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或年审、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等。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8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xcbljt.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南宁市江南区储备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3.看样地点:各标的物储存粮库 (由买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各标的物储存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8日中午12:00。
4.缴款及提货时间要求:成交标的物的竞买方(以下简称竞得方),应在下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办理缴款、提货及短少(损耗)等事宜,逾期责任自负。
委托方
缴款截止日期
提货截止日期
办理短少(损耗)截止日期
备注
南宁市江丰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2022年6月8日
2022年6月17日
2022年6月21日


5.竞得方逾期提货须征得委托方同意。竞得方逾期10天(含)以内,委托方按每吨3元/天计算保管费;逾期11天至20天(含),每吨4元/天;逾期20天至30天(含),每吨5元/天;甲方对逾期超出30天未提的货物有权自行处置。
四、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买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2年4月18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本场交易会的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号:402611000446
*竞买方汇交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2.成交履约标的物的货款由委托方和竞得方自行结算。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事项,若因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委托方与竞得方自行解决。竞得方须在2022年6月8日16:00前向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汇入所成交标的物的全额货款,方可到委托方处办理出库手续。
货款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南宁市江丰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市邕宁支行
账    号:20345012100100000020731
联系人:梁繁桂 13087900350
3.标的物成交后,交易手续费为成交总额的2‰,由竞得方支付,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均不退还。
    4. 交易中心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清退竞得方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
5.未实现交易的竞买方可在2022年4月19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出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申请出金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出金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出金处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买方申请出金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6.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五、电子交易的标的物规定:
本次电子交易的标的物所标明的品种以公布的清单为准,竞买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竞买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与库存物品相符。交易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不确认该项交易。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交易成交价格为委托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标的物规格为散装时,不含包装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规格为包装(含标准包或非定量包装)时,不扣重、不计价;如标的物同时存在散装粮和包装粮时,分别按上述规格执行。提货时具体发运方式由竞得方和承储库协商,如需要在库内汽车(船)板交货的,汽车(船)板前费用由竞得方承担。汽车(船)板前费用由承储库按不高于30元/吨(不含包装物)的标准计算,具体包括:散装出库时,包括装车、过磅(包括确需库外过磅的)等费用;包装出库时,还包括灌包、封口、口绳、装车等费用。(若需要标准包装的,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承储库负责装卸作业。竞得方需要包装时,包装物由竞得方自理或委托承储库代办,其价格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双方协商议定。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委托方及竞买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成交即视为认可上述所有合同及规则文件条款。
2.委托方及竞买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18788、0771-5605051(财务)
传真:0771-2861611
八、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20220419期南宁市江南区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二).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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