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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TZBCS-202318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89.944万元,招标人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项目的,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
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
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
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
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
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
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
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
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
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
供应商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开
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评
标厅)
七、其他
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
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CS-2023183
项目名称: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9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9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技术和服务要求
1 员工处遇兑现中心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994.4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项目的,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
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
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
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
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
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
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


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
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
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
供应商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
获取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磋商公告附件)②按磋商公告规
定的磋商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
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
(2785972036@qq.com)。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O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评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 50001
电 话: 0591-87803505
传 真: 0591-87112226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陈东英 0591-87803505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87803505 转807
电子信箱: 2785972036@qq.com
2.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35050101100100000019
账 号: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坑北路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丽梅、陈东英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陈东英


电 话: 0591-878035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南坑北路6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7859720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人: 陈丽梅、陈东英
电 话: 0591-87803505
电子邮件: 2785972036@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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