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雇主责任险采购需求-已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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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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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注:因本单位工作性质,员工工作时间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段)因从事保险合同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意外身故保险和意外伤残保险:保额500000元;
(2)意外医疗保险(免赔100元/次,赔付比例100%):保额50000元;
(3)意外伤害误工补助:200元/天,单次90天为限,每人每年不超过180天。
备注:意外伤残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评判,伤残等级与赔付比例为: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购编号:10642139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
分包名称:奉节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雇主责任险 中选供应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实际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需求描述: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注:因本单位工作性质,员工工作时间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段)因从事保险合同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意外身故保险和意外伤残保险:保额500000元;
(2)意外医疗保险(免赔100元/次,赔付比例100%):保额50000元;
(3)意外伤害误工补助:200元/天,单次90天为限,每人每年不超过180天。
备注:意外伤残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评判,伤残等级与赔付比例为:
伤残 程度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三级 | 第四级 | 第五级 | 第六级 | 第七级 | 第八级 | 第九级 | 第十级 |
赔付 比例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购编号:10642139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
分包名称:奉节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雇主责任险 中选供应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实际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