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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银行配电室智能运维综合监控系统项目】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邯郸银行配电室智能运维综合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1300000271017902001
招标公告名称: 【邯郸银行配电室智能运维综合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7902001B01
原公告内容:

【邯郸银行配电室智能运维综合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银行配电室智能运维综合监控系统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该项目位于邯郸市。2.1.2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2.2招标范围:邯郸银行配电室智能运维综合监控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本资格要求)(2)投标申请人应是拟投入本项目的电源智能监控系统的制造商且具有电源智能监控系统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本资格要求)(4)投标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1个自2020年7月1日至今电力运维或配电室运维等实施案例;具有1个自2020年7月1日至今电源智能监控系统或供电监控系统或电力监控软件等销售案例。
3.1.3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的,自行合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以联合体协议书中划分的责任和权利提供相应资质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至2023-09-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邯郸市联纺东路516号盛海蓝郡大厦A座1单元2705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1 09:00:00 ,地点为 邯郸银行总行中楼17层11712室(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60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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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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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hdyh@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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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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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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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邯郸银行配电室智能运维综合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3.1.1资质要求:(2)投标申请人应是拟投入本项目的电源智能监控系统的制造商且具有电源智能监控系统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更正为:3.1.1资质要求:(2)投标申请人应是拟投入本项目的电力智能监控系统的制造商且具有电力智能监控系统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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