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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T-2024-CCCG01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5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热链配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
保证温度,每天11:20送达到班级门口,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当餐加工、当餐
供应,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
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在学校活动时,能根据
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
3.2 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3.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3.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
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
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


录(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休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
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
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09 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


星宇典约商誉Al栋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编号·HXCT-2024-CCCG0101J
2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餐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约405万元/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采购需求:
4.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热链配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
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20送达到班级门口,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当餐加工、
当餐供应,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烧熟后2小时,食品
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在学校活动时,能
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2学生人数:150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配送为准)。
4.3用餐标准:15元/人/餐(两荤两素二主食)。
4.4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4.5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4.6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
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5服务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6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周期内,每学年(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
供餐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80%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该中标人的所
有合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
3.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3.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3.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
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
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
录(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休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
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l栋308室。
方式:携带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10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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