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儋州市排浦镇2023年南华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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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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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选择儋州市排浦镇2023年南华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业主: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排浦镇2023年南华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儋州市排浦镇。
(二)建设内容:太阳能路灯安装、广场铺装、道路加宽、园林绿化等。
(三)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四、选取服务范围内容:选取结算审核公司。
五、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事宜
报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报价函等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1日。
地址: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2360 117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单位。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