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镇樊岙水厂至金七门供水配套工程(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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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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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象山县鹤浦镇樊岙水厂至金七门供水配套工程(设计) | 交易登记号 | 23GC04036 |
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其他 |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方于2023年12月12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鹤浦镇樊岙水厂至金七门供水配套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设计阶段的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规划)设计、给水管线、提升泵站、调蓄水池等。 中标价(费率):95.3701万元(下浮值:18%)。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9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并经建设单位确认方案后,8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 7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稿,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 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 48小时内回复。 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项目负责人(姓名):罗海磊【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师】;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