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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陶渡取水泵站提升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乐山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陶渡取水泵站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夹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夹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川投资备【2308-511126-07-02-474002】JXQB-0148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取水口上游河堤整治,取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等    
2.4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   928.29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28.29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6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a.拟派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b.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人单位以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21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21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8月2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2023年08月2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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