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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公安局关于重新选聘屯昌县公安局装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屯昌县公安局关于选聘屯昌县公安局装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因在公告期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符合选聘要求,因此取消该次选聘工作。现重新发布选聘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屯昌县公安局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屯昌县西昌镇
建设单位:屯昌县公安局
建设内容:主要为办公用房修缮改造等。
二、工作内容
对屯昌县公安局装修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审核服务,并出具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结算审核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规范,质量合格。
三、咨询服务费取费标准
项目送审建安费:241386.41元;结算审核费控制价: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琼价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号)执行。中选价即合同实际金额,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一次性包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给予费用调整。
四、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且须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五、递交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
报价函格式自拟,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具体到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列明收费计算过程及收费依据文件等。
(二)报名材料
提交的材料需设置封面及目录页,顺序具体如下: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登记证书;
4.企业简介(内容不超2页A4纸);
5.企业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制一张业绩一览表,列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工作类别、项目造价、合同日期等,并提供一份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6.企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果的网页截图(须标注查询日期);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9.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整理夹好,无需装订,若为复印件的请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彩印,做到清晰,密封文件袋标注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
联系人:王警官 邓警官
联系电话:18089816515 13876674885
七、其他事宜
经我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后,选聘结果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1.投标文件现场拆封记录表.pdf
附件:2.海南华睿联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单.pdf
屯昌县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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