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阜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001包、002包、003包招标公告

阜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001包、002包、003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阜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3-210900-01115
项目名称:阜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
采购需求:①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含量为四氯虫酰胺质量分数10.0±1.0%,采购数量为142公斤;②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采购数量为5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
采购需求:①植物源增效助剂,剂型为乳油,采购数量2吨;②10%高效氯氟氰菊酯,剂型为水乳剂,高效氯氟氰菊酯有效含量:10%±1.0,采购数量2吨;③35%戊唑醇·福美双,剂型为悬浮剂,戊唑醇有效含量:8.5%±0.9,福美双有效含量:26.5%±1.3,采购数量3吨;④10%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高效氯氟氰菊酯,剂型为微乳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有效含量:3.0%±0.3,高效氯氟氰菊酯有效含量:7.0%±0.7,采购数量1吨;⑤15%阿维菌素·虫螨腈,剂型为悬乳剂,阿维菌素有效含量:1.0%±0.15,虫螨腈有效含量:14%±0.75,采购数量3.5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作业面积20万亩,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荷不低于30公斤,旋翼数量≥6旋翼(含6旋翼)。采用压力喷头,适合防控药剂,喷雾作业飞行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4米以内,无人机喷施高杆作物时施药量2L/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9月10日内完成全部合同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01、02包为货物类项目,要求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第03包为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01、02包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供应商若为经销商,还需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第03包供应商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东段53号
联系人:0418-2284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煤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97924000004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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