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HSK-ZB-202302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213164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东山 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挖土石方,池壁M7.5浆砌石(内壁水泥砂浆粉刷),池底硬化,场地硬化,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或事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供应商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 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供 应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 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关联企业情况书面 声明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供应商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 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 内、注册在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 做书面承诺);
3.3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即: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机 械员1人、劳务员1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 械员、劳务员需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5个工作日),每 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2.地点:红河州顺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山水人间小区上河 坊12栋-
01商铺);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建筑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 .售价:¥0元/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弥勒市山水人间小区上河坊12栋-01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弥勒市山水人间小区上河坊12栋-01商铺;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东山镇
联 系 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顺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金鹏世纪4049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康工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2907988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采购项 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弥勒市山水人间小区上河坊12栋-01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HSK-ZB-2023025;
2.项目名称:弥勒市东山镇安产村委会2023年万寿菊收购点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
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4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采购需求:开挖土石方,池壁M7.5浆砌石(内壁水泥砂浆粉刷),池底 硬化,场地硬化,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3.工程现场由各供应商:自行勘察。
1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 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
15.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 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局制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或事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供应商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 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 料(供应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结果为准);
6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关联企业情况 书面声明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供应商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等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 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 内、注册在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做 书面承诺);
3.3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 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即: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机 械员1人、劳务员1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需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7
1.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 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红河州顺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山水人间小区上河坊12栋-01商铺);
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建 筑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售价:¥0元/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弥勒市山水人间小区上河坊12栋-01商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弥勒市山水人间小区上河坊12栋-01商铺;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注: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东山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8
单位名称:红河州顺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金鹏世纪404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