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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姚坪乡化口村环境整治提升及基础配套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房县姚坪乡化口村环境整治提升及基础配套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M-FX-202307-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3-00228
3、项目名称:房县姚坪乡化口村环境整治提升及基础配套升级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8.124882(万元)
6、最高限价:368.12488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施工内容为800米河道综合治理及1.5公里综合环境整治提升;(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需按格式要求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必须与平台登记信息保存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2)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房县沿河东路1号御水苑小区一栋一单元)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房县沿河东路1号御水苑小区一栋一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姚坪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房县姚坪乡姚坪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2
联系方式:1317745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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