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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1环县过境段养护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G211 环县过境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211 环县过境段养护工程已由环县交通运输局以环交发【2023】6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环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环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标准:
1、建设里程 5.17 公里。该项目为 G211( K263+070~K268+240)环县过境段,本次养护维修按照原技术标准建设。路基路面同宽,主街道路面宽度为 22.5 米,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为 4.5 米×2。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层为: 3 厘米沥青混凝土 上面层(AC-13)+5 厘米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2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 厘米水泥稳定冷再生底基层,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层为:5 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 (AC-16)+18 厘米水泥稳定冷再生基层。
2、主要工程数量:挖除旧路面 7036.17 立方米,挖除旧基层 24190.05 立方 米,新建雨水口收水井 163 座,井圈、雨水篦子 66 套,18 厘米水泥稳定冷再生 底基层 89313.3 平方米,2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89285.4 平方米,18 厘米水 泥稳定冷再生基层 35514.5 平方米,透层 124772 平方米,黏层 89257.5 平方米,3 厘米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89257.5 平方米,5 厘米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AC-16)89257.5 平方米,5 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35514.5 平方米,甲型 路缘石(含拆除) 2854.4 米,乙型路缘石(含拆除)1696.6 米,硬化路肩 93 米,平面交叉 14 处,中央分隔护栏(拆除、安装) 3340 米,路面标线 9763.52 平方
米,交通标志 97 根。
2.3 计划工期:3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7 月 1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3 年 9 月 30 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施工标段(HGSG 合同段)。
2.6 工程质量:合格
2.7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
生产能力。
3.2 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
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
通主管部门核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
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
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
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 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 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 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获取。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 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依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 页窗口“CA 锁办理指南”的相关程序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 行投标,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人:田工、王工、吴工
联系电话:0931-8230762、0931-8511237、0931-8230753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 通知,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厅(甘肃海联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不见面钉钉在线开标)。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方式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ebidding.com)和甘肃经济信息 网上发布。
8、其他
8.1 凡是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并 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
8.2 本项目开标活动通过“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www.hlebidding.com)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 海联平台不见面开 标系统简要说明”。
8.3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 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
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 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 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 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注: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扫二维码添加本项目开标钉钉账号 并备注清投标人名称(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县公路局
地址:庆阳市环县环江大道 91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283916652@qq.com
电话:0934-4423408
邮编:745700
代理机构:甘肃越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 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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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邮码: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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