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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区域涞水公司低碱石灰石采购询比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比价公告
保定区域涞水公司低碱石灰石采购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4-30 10:48:59
保定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BDQY-XJ-2024-0309
采购单位:保定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05-05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5-05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5-05 09: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5-05 15: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2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BDQY-XJ-2024-0309)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1-10-JD0231-1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低碱石灰石 非金属矿产 150000.000 TO 电汇或承兑 涞水环保

收货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永阳镇建材路88号
┃详情描述

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低碱石灰石供应商,选择最符合本公司需求和利益的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保定区域采购办公室和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涞水公司”)根据涞水公司及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保定区域采购办公室与涞水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一、项目内容:低碱石灰石采购招标
二、项目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标的名称:低碱石灰石
四、产地:山西省灵丘县
五、送达地: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六、供应要求:
1、质量标准:CaO≥48%;MgO≤2.0%;水分≤2.5%;R2O≤0.3%。
2、按涞水公司计划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供应。具体以涞水公司为准。
3、供应过程中,中标方应对供应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防雨、雪,保质量措施。
4、遵守涞水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5、最低保供量500吨/天,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或短信方式)之日起三日内必须达到加工要求的最低保供量,如若达不到,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除外。
6、投标单位在报名参标的同时,必须为招标方提供标的物样品或联系招标方进行共同取样,如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未提供样品或者未联系招标方进行共同取样,招标方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7、运输车辆:供货车辆要求:供货车辆为标载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9吨,并符合环保标准国五及以上车辆,特殊时段要求国六排放以上或新能源汽车,以持有环保随车清单(原件)为准。
七、招标数量:预估15万吨(具体数量依据生产情况而定)。结算数量:以涞水公司厂内汽车衡检斤为准。
八、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信用证明材料。
6、参标单位需经由招标方考察并取样检验合格后才能在招采平台中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审批通过。
九、投标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线上(金隅集团招采招采平台www.bbmgzc.com)的方式进行。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招采平台公示为准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以招采平台公示为准
        开标时间:以招采平台公示为准
十、开标:
依据招采平台中规定开标时间,通过招采平台进行线上开标,开标前,各投标方需将开标密码提供给开标方进行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投标报名联系人:王连强,联系电话:17692210810。
业务咨询联系人:杨文国,联系电话:18932663310
十二、投标保证金
1.参加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2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交纳时间为开标前,开标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账号:01-10-JD0231-1,联行号:301100000082),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开标前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或照片)提交至招采平台。若本次招标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将及时将保证金返还给投标单位。
2.投标结束后,中标方如不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开始正常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人损失。

┃联系人
王连强 / 1769221081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2-8806826
监督举报邮箱:jyhyd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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