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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短信宣传推送秸秆禁烧执法监管采购项目比价公告(重告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拟采购互联网短信宣传推送秸秆禁烧执法监管项目,现发起项目比价采购,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响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互联网短信宣传推送秸秆禁烧执法监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需求
计划在玉林市范围内发送信息60万次。
(二)进度要求
1.中标供应商于2024年5月完成文稿,计划定于2024年6至7月投放;
2.采购单位组织评审正式成果,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评审意见修订成果。
(三)成果要求
投放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优先投放《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的通告》(玉政规〔2020〕3号)的管控区域。
三、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叁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资格和工作经验。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其他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承诺指派至少1人专门为此项目服务,其必须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聘用或劳务合同,且在此项服务未终止或完成前,未经过我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配备完成本项服务所需要的一切物资设备。
3.报价含增值税、交通费、保险费、制作费等全部费用。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副本等证明符合本次采购服务内容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相关响应内容及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比价供应商应按上述第五点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经对比,将综合各供应商的响应内容、报价和服务承诺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七、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于2024年5月10日18时00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金榜路与教育东路交叉口西北角玉林市生态环境局306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露,18907752744。
监督部门及电话: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党建纪检宣传办公室506室,0775-2699163。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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