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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采气厂D408地面集输项目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H2S0-100ppm隔爆型4-20mA+声光报警+防雷模块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采气厂D408地面集输项目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H2S 0-100ppm 隔爆型 4-20mA+声光报警+防雷模块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普光采气厂D408地面集输项目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H2S 0-100ppm 隔爆型 4-20mA+声光报警+防雷模块(招标编号:NZZ240514-3809-015429)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H2S 0-100ppm 隔爆型 4-20mA+声光报警+防雷模块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H2S 0-100ppm 隔爆型 4-20mA+声光报警+防雷模块 19.000
2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声光报警+防雷模块 9.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有效。(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至今)固定式有毒或可燃气体检测仪3笔及以上应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发票,发票须通过发票验真系统验证,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明细页、盖章页,须提供至少一份本体第三方防雷检测报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单独书面承诺:①满足技术规格书及交货期全部要求;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隔爆型,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③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近一年来生产的。④投标人须随货提供产品第三方防雷检测报告。(2)本招标项目实行分项及总金额限价控制,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

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2317580129100050931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营业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10日8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10日8时4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上述方式尽快提出。
7.投标说明
投标授权委托人资料实行备案制管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对授权委托人单独进行备案(附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授权委托人资料未经备案、备案信息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不一致、同一个人代表多个投标人投标等行为的,拒收投标文件,并记入不诚信名单;已购买标书,由于自己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前24小时内书面递交放弃投标声明资料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无故未递交标书,并且未按要求递交书面放弃投标声明资料的,记入不诚信名单;纸质标书不需要提供,电子加密标书必须上传,且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标书费按招标文件中账号线下公对公(以个人名义缴纳不予认可且所缴费用概不退还)缴纳,缴费时备注招标编号,投标人缴纳后将缴费回执信息、开票信息(word文档)、法人授权委托资料(附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提供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才能开通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及开具发票,未提供开票信息的,以系统内反馈的信息开具发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康海丽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5039395719
电子邮件: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qq.com
电子邮件: kanghlgyc.zyyt@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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