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城区漕河四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易涝点治理)工程蕲春县城区漕河四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易涝点治理)工程(HBQC-202404SZ-006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城区漕河四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易涝点治理)工程蕲春县城区漕河四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易涝点治理)工程(HBQC-202404SZ-006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城区漕河四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易涝点治理)工程蕲春县城区漕河四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易涝点治理)工程(HBQC-202404SZ-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404SZ-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城区漕河四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易涝点治理)工程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标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
建设规模:建设排水箱涵1150米,排水泵站1座,污水管网改造5500米(其中污水干管DN600为2500米,污水支管DN300为3000米),修复因工程造成的路面破损16100平方米,建设双侧拉森钢板桩1150米,并建设排水泵站1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15
合同估算价:4591.3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实施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类似本项目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标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李时珍大道168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四路221号三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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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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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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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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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481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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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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