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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询比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补遗书(第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2024YXBC-ORGCODE-0098)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询比采购项目修改
1.“基准价计算方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描述:通过初步评审后的各投标人的最低评标总价。”修改为:“基准价的确定:进入评分范围的响应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响应评审价在5个(不含)以下时,不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响应评审价在5个(含)至10个(不含)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响应评审价在10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2.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5)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和验收报告(或验收通过证明)复制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修改为:“(5)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04月10日8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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