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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北海水电公司滩坑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组织及评价技术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40402-000001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北海水电公司滩坑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组织及评价技术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服务 1 6% 2024-04-30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滩坑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组织及评价技术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为提升大坝运行安全监管技术能力和应急技术储备,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了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简称技术中心)。技术中心于2018年12月在杭州注册成立“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简称技术公司)”进行实体化运作。大坝定检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实行有偿服务。大坝中心的监管责任重大,为确保依法依规和高质量完成定检工作,自2019年起,大坝中心联合技术中心共同开展定检工作,电力企业通过与技术中心所属的技术公司签订合同为定检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公司作为唯一为大坝中心提供定检支撑的单位,具有丰富的定检技术服务经验和能力,能保证大坝定期检查工作无缝衔接和高质量顺利完成。根据北海水电《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ZD/ZNBH 209006-2023)》第3.11条款规定:“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3.11.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技术公司作为唯一为大坝中心提供定检支撑的单位,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高教路201号1幢14层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4-02 至2024-04-07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夏工 电话: 13567632516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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