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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光片区(施工总承包)评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光片区(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光片区(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 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光片区(施工总承包)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3-28 16: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02 16:00: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4-03-28 16:00:08

投资项目代码

2211-441303-04-01-177287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光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光片区(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光片区(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 03月 26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评委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名单如下:
(1)深圳市金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深圳建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惠州市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家投标单位清标环节指定评标材料单价超出控制价±15%,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款规定的情形”。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九)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序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1

深圳建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219

2

深圳市金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821

3

惠州市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07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 03月 26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3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招标人“区工程技术人才库”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逐轮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为:惠州市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5元。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5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施工工期 243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光武

资质资格

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号:粤1442021202312531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惠州市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该投标单位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代表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异议受理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老街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2-369992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2-3345510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328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402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3911975)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3-26
公示开始时间:2024-03-28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02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17、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投标文件公示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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