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开发区十中室外球场项目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金普经发发【2018】40号 公18-5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十中室外球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开发区十中 2.工程规模: 工程: 新建室外网球、沙滩排球、排球、五人足球、篮球场地约3436平方米,以及照明灯、石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001000803001001
| 开发区十中室外球场项目施工
| 开发区十中室外球场项目施工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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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19年09月10日 开工至 2019年11月08日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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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体育场地施工内容,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到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企业用工备案,无“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的施工单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人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 |
四、投标 |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保税区管委会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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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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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 2019年09月04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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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19年08月14日 16时00分至2019年08月21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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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签章:
| 公章
| 地址:
|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687号
|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85号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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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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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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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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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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